基本信息
負 責 人:余榮江
職 務:局長
辦公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新都鎮北新路中段61號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衛生、中醫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區衛生(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的改革;實行全區衛生行業管理。
(2)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區疾病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3)統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定全區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初級衛生保健、婦幼衛生、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工作。
(4)監督管理食品衛生、職業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社會公共衛生等;制定食品衛生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5)負責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技術套用、大型醫療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準入和監督管理。
(6)組織、協調、處置重大疫情、病情等突發性事件,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負責重點疾病監測、建築工地消毒管理及醫療質量的監督管理。
(7)負責貫徹衛生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開展衛生執法工作。
(8)負責公民獻血的日常管理工作。
(9)制定全區衛生人才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監督實施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加強精神文明及行業作風建設。
(10)制定醫療科研規劃、計畫,組織醫藥衛生科技的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指導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
(11)制定全區婦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發展規劃,負責母嬰保健法律、法規及專項技術的貫徹實施;組織推廣母嬰保健及其他生殖健康的適宜技術;負責對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12)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努力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13)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區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
(14)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衛生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規劃財務科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規劃和協調衛生資源配置;編制衛生事業經費的預決算;負責管理衛生事業經費,負責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的監管;指導衛生基本建設,制定所屬單位衛生基本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大型醫用裝備和設備監督管理;負責衛生信息統計工作。
(三)行政許可科
依法辦理規定範圍內的各項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和執業登記;負責醫師(助理醫師)執業註冊、護士執業登記註冊;負責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考核合格證核發;負責公共場所衛生、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負責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衛生審查驗收以及非許可範圍內的其它行政審批事項。
(四)公共衛生科
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專項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衛生的管理與指導;負責城市社區衛生和農村衛生服務的指導監督;負責重大疫情的處置和防控;承擔衛生法制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區地方病防治辦公室、區狂犬病防治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醫政科
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貫徹實施國家、省、市衛生廳(局)制定的醫療技術規範標準;建立完善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並組織開展監督和評價工作;負責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與監督;負責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指導與監督;負責醫療衛生援助管理工作;牽頭完善醫療衛生應急預案,並組織突發事件的醫療應急救援;承擔區公民獻血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中醫科
負責擬訂並實施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和培養計畫;指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組織實施中醫藥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繼承和發揚中醫藥文化,促進中醫藥進社區和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及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套用。
(七)人事科
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區域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初審工作;承擔區衛生人才分中心職責;負責本系統人力資源管理和人力資源規劃;對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調配、人才引進、勞動工資、考核獎懲等進行管理;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任職資格的推薦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八)黨委辦公室(掛紀檢監察科牌子)
負責局黨委交辦的工作職責;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幹部考核、任免、備案及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系統所屬黨員隊伍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工委、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統戰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執法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系統黨政領導幹部違紀案件查處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違紀案件工作;參與對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選拔以及所轄單位重大經濟活動的執法監察;負責院級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和直屬單位有關項目審計;參與重大經濟活動、財經規章制度的制定並實施審計監督評價。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區衛生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區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新都委發〔2010〕10號文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其它事項
(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並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醫療救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以及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區農發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區水務局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區商務局負責生豬屠宰監督管理。
2.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提供職業衛生健康體檢服務,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負責急性職業中毒的救治,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區安監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區職業衛生監管政策和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準,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和信息匯總、分析,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公務員局)負責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區總工會依法參與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成都市新都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區愛國衛生工作和愛國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制定全區愛國衛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檢查各部門落實情況;規劃、部署全區的健康教育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承辦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設主任1名(按副局級高配),副主任1名(正科級)。
(三)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執法監督大隊為區衛生局直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職責是:依法監督管理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依法監督管理公共場所、學校衛生等工作;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監督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28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
(四)區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