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鄉鎮財政管理局

主要職責:負責研究提出鄉鎮財政管理的政策和辦法,研究擬訂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加強鄉鎮財政所建設;指導鄉鎮財政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指導鄉鎮債權債務管理和鄉鎮債務的化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村級債務管理和化解工作;具體組織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參與調查研究農村經濟和農民負擔情況,參與全縣農村綜合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鄉鎮財政幹部隊伍建設。 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該局下設綜合會計股、鄉鎮財務管理股2個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縣鄉鎮財政管理局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4名,其中局長(副科級)1名,副局長(正股級)1名,正副股長各2名。


主要職責:負責研究提出鄉鎮財政管理的政策和辦法,研究擬訂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加強鄉鎮財政所建設;指導鄉鎮財政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指導鄉鎮債權債務管理和鄉鎮債務的化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村級債務管理和化解工作;具體組織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參與調查研究農村經濟和農民負擔情況,參與全縣農村綜合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鄉鎮財政幹部隊伍建設。
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該局下設綜合會計股、鄉鎮財務管理股2個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縣鄉鎮財政管理局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4名,其中局長(副科級)1名,副局長(正股級)1名,正副股長各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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