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文名稱: 新達爾文主義
英文名稱: new-Darwinism
學科分類: 生物 ·
注 釋: 生物進化學說之一.為德國生物學家魏斯曼所建立.以他的種質連續學說為基礎,認為生物的進化是由於兩性混合所產生的種質差異經自然選擇所造成的後果.因這一學說特彆強調種質的變異及達爾文所提出的自然選擇在進化上的作用,故稱新達爾文主義。
新達爾文主義 neo-Darwinism 魏斯曼(A.Weismann)僅強調達爾文學說中的生存鬥爭原理(參見自然選擇萬能),對有關達爾文的變異及其遺傳的理論進行了修改,也就是在他的種質論(種質為獨立的和連續的思想)的基礎上,對獲得性遺傳,也就是說對拉馬克學說的精髓進行了徹底的否定,這就是新達爾文主義。但現代的自然選擇學說,從其觀念的發展來看,也可以叫做新達爾文主義,而現在則主要是指此而言。
19世紀下半葉,細胞學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陸續發現了細胞核、染色體以及有絲分裂、減數分裂等重要事實。在這些成就的基礎上,魏斯曼通過自己的實驗研究,認真探討了遺傳和進化問題。他做了著名的小鼠尾巴切割實驗,發現連續切割22代,小鼠尾巴並未變短,他由此否定獲得性狀遺傳(見拉馬克主義)。魏斯曼提出,生物體由種質和體質所組成。種質即遺傳物質,專司生殖和遺傳;體質執行營養和生長等機能。種質是穩定的、連續的,不受體質的影響,它包含在性細胞核主要是染色體裡。獲得性狀是體質的變化,因而不能遺傳。魏斯曼認為,進化是種質的有利變異經自然選擇的結果。1917年,摩爾根提出“基因論”,把魏斯曼的種質發展為染色體上直線排列的遺傳因子、即基因。新達爾文主義是進化學說發展中承上啟下的一個重要階段。魏斯曼把遺傳學和自然選擇學說結合起來,開創了進化論研究的新方向。他首次區分種質和體質,指明了遺傳的物質基礎及其連續性,在遺傳機制上補充了達爾文的觀點。這是新達爾文主義的重要貢獻。然而,魏斯曼把種質和體質絕對對立起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回暖
進化論回暖:新達爾文主義。2008年3-4月第45卷第2期,美國《社會科學與現代社會》期刊推出以《新達爾文主義與對它的不滿》為主題共八篇文章的專欄討論;2008年5月,美國《西北大學編年史》第18卷第9期也推出長篇文章《達爾文主義:生物學的帝國主義》,指出“達爾文主義統治了學術和媒體”;此外,美國西北大學從2008年4月開始舉行了為期4個月的“達爾文時代的設計:從威廉-莫里斯到弗蘭克-勞埃德-賴特”文化藝術系列講座。2008年6月,美國《人性:一種跨學科的生物社會學視角》期刊第19卷第2期推出三位新達爾文主義者合著的長篇文章《對文化進化論的五大誤解》。種種跡象表明,隨著時代的發展,達爾文主義呈現出各種各樣的版本,新達爾文主義作為版本之一正逐漸升溫。而且,這一達爾文主義的最新版本內部也是門派紛爭、陣營林立。 哲學家托馬斯。內格爾(Thomas Nagel)在他的論文《理性的沉睡》中預言到,“後現代主義也許就要出局了,但我想某種新的東西將迅速填補巨大的美國學術市場。它如果不是社會建構主義的話,就會是其他東西--達爾文主義對現實一切事物的解釋。”新達爾文主義則無疑充當了這種填補美國學術市場的角色,因此布蘭迪斯大學的教授尤金-古德哈特(Eugene Goodheart)在《社會科學與現代社會》2008年3-4月第45卷第2期《新達爾文主義和宗教》一文中指出,“最近幾十年,人類被後現代懷疑主義所束縛,然而,達爾文主義,帶著他們在生物學和心理學當中所取得的天才進步的十足信心,開始將目光投向將人類從後現代主義的肆虐中拯救出來。”
複雜性、信息和設計國際社團網站將新達爾文主義定義為,“達爾文進化論的現代版本:孟德爾遺傳學與達爾文主義的綜合”。其初衷是試圖在現代科技條件下對達爾文的進化理論作適當修正,但隨著這一學派的發展,新達爾文主義已經遠遠不局限在自然科學領域之中,而成為一種重要的社會理論,而且這一學派內部在關於科學與宗教、人性與文化等問題上存在不同旨趣。正是這種分歧導致了有很多學者主張應對新達爾文主義進行區分,不能籠統地進行批判。
代表
威爾遜
新達爾文主義一派的代表人物有威爾遜(E. O. Wilson),其代表作有《論人類本性》、《基因、大腦和文化》、《論契合》;
理察·道金斯
理察·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其代表作有《自私的基因》、《拆解彩虹:科學、錯覺和獵奇嗜好》、《上帝的錯覺》。
丹尼爾·丹尼特
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Dennett),其代表作有《達爾文的危險思想:進化和生命的意義》、《破除符咒:作為一種自然現象的宗教》。
喬治·威廉斯
喬治·威廉斯(George Williams),代表作有《適應與自然選擇》、《自然中的計畫和目的》。這些新達爾文主義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主張用自然科學的眼光來考察人文科學,傾向於把社會生物學理論提升為所有學科的主導原則。因此,古德哈特在《新達爾文主義和宗教》中指出,“在威爾遜看來,哲學在理解精神活動方面已經完全過時了,它應當屈從於心智與認識科學以及神經科學家”、“文化理論家應當讓步給進化論心理學家”。
這一派新達爾文主義者尤其對宗教有看法,不過態度上有溫和與激進之分。丹尼爾·丹尼特對待宗教的態度上是溫和的,他能接受宗教存在的事實,只是主張把宗教當作一個自然過程來處理。古德哈特在《新達爾文主義和宗教》中認為丹尼特的破除符咒有兩層意思,“一是破除阻礙科學探究的宗教禁忌,二是破除宗教本身這一符咒”。而理察-道金斯則被看作是激進的,因為他認為“上帝是一種錯覺”、“宗教是一種病毒”,並認為人們之所以信仰上帝要歸因於人們“孩子的心靈”。他也被尤金-古德哈特等許多人看作是“倒置的原教旨主義,是基督教原教旨主義的對等物”。古德哈特在《新達爾文主義和宗教》中說,“在他們試圖形成一種生物學的宗教理論的時候,新達爾文主義者卻越過了自己能力的邊界。由於對長期而又豐富的宗教歷史的無知,他們是在做意識形態的事,而不是在做科學的事。”
尤金·古德哈特
尤金·古德哈特是一位反進化論的宗教信徒,因此他對上述新達爾文主義者的評價幾乎是否定性的。
伯納特·洛維爾·斯東
而奧格索普大學的伯納特·洛維爾·斯東(Brad Lowell Stone)顯然不同意這種偏激的評判,因此斯東在《所有獨特物種中的最獨特處》中用 “正統新達爾文主義者”這一更委婉得多的詞來概括上述新達爾文主義者。斯東作出這種概括時,不是從宗教的角度,而更多是從自然選擇、基因和文化之間的關係出發。
爭論
新達爾文主義學派儘管提出了“種質論”“基因論”“突變論”等,但也有許多地方引起了爭論。首先,新達爾文主義是在個體水平上研究生物進化的,而進化是群體範疇的問題。因此,這一學說在解釋生物進化時,在總體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次,新達爾文主義學派中的多數學者,漠視自然選擇學說在進化中的重要地位,因此他們不可能正確地解釋進化的過程。
(1)種群是生物進化的基本單位;進化機制的研究屬於群體遺傳學的範圍。
(2)突變、選擇、隔離是物種形成及生物進化中的3個基本環節。他認為,突變是普遍存在的現象,突變不僅能產生大量的等位基因,還可以產生大量的復等位基因,從而大大增加了生物變異的潛能。隨機突變一旦發生後就受到選擇的作用,通過自然選擇的作用,使有害的突變消除,而保存有利的基因突變。其結果便造成基因頻率的定向改變,這才使新的生物基因類型得以形成。群體的基因組成發生改變以後,如果這個群體和其他群體之間能夠雜交就不能形成穩定的物種,也就是說,物種的形成還必須通過隔離才能實現。這是他早期提出的綜合理論,又稱“老綜合理論”。1970年,杜布贊斯基又發表了他的另一本書《進化過程的遺傳學》。在這本書中,他又對以上綜合理論進行修改,他認為在大多數生物中,自然選擇都不是單純的起過篩作用的。在雜合狀態中,自然選擇保留了許多有害的甚至致死的基因,其原因就在於自然界存在著各種不同的選擇機制或模式。這一思想相對於“老綜合理論”成為他的“新綜合理論”。
彌合分歧
19世紀進化論產生時是一種科學假說,它對社會問題、宗教信仰問題均不感興趣,即它就是生物學的一個內容,完全不干預這門學問之外的東西。因此,被人利用或者有宗教信徒對之反感均不是研究物種起源所關心的。通俗地說就是看到了這兩種動物在骨架結構上有諸多相似之處,要弄清楚這是怎么回事。然後開始研究,包括利用一些這個時代其它科學研究取得的成果、實驗裝備和研究手段,通過不斷地證偽、修正,去找到最接近真相的結論,僅此而已。 和所有科學理論一樣,進化論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必須有個不斷證偽的過程,不斷發展的過程,面對錯誤不迴避,尊重事實。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當代進化論比之達爾文-華萊士進化論有了非常大的進步。當我們今天再談進化論的時候,不再是指古典進化論。向前看,進化論還會發展,會變得越來越成熟。 進化論是現代生物學的基石。至於它是否讓宗教教義處境尷尬在談進化論的時候不去關注這個問題,新教信徒們覺得很受傷那是他們自己的事,誰讓他們想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的。天主教的那個教皇就很聰明,直接就表示不反對進化論作為一門科學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