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政社會學研究

稅務國家、現代國家和市場經濟在歷史發展中是“三位一體”的,也只有稅務國家才與分工深化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容。 但現代政黨政治和利益集團政治也使人們抓住“稅收”這個“把手”而創設出新的特權,從而破壞稅務國家的財政立憲和貨幣立憲基礎。 因此,必須將財政立憲和貨幣立憲看作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並以財政共和主義來限制財政民主主義。

內容介紹

《新財政社會學研究(財政制度、分工與經濟發展)》以財政社會學中財政決定國家的性質、形式與命運這一核心思想為基礎,對“分工—市場理論”、“強制性權力理論”、“憲政經濟學理論”以及“剝削理論”等進行了綜合,提出了一個解釋一國經濟發展的新財政社會學研究架構,這是試圖從“交換的理論”而非“選擇的理論”進行經濟學思想綜合以增加經濟學對經濟發展問題的解釋力的努力。
財政制度是一國最基本的制度安排,與不同的財政收入來源相對應的是不同的社會權利結構或產權結構。貢納國家、租金國家、利潤國家等都是特權國家,但稅務國家卻要求在破除舊式特權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平等的非特權社會。稅務國家、現代國家和市場經濟在歷史發展中是“三位一體”的,也只有稅務國家才與分工深化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容。但現代政黨政治和利益集團政治也使人們抓住“稅收”這個“把手”而創設出新的特權,從而破壞稅務國家的財政立憲和貨幣立憲基礎。因此,必須將財政立憲和貨幣立憲看作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並以財政共和主義來限制財政民主主義。
《新財政社會學研究(財政制度、分工與經濟發展)》由劉志廣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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