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城長春廳衙署舊址

在新立城如今尚能見到長春廳衙署遺址,小街南邊有一片略呈方形的房基地,高出周圍的稻田地0.3米左右,面積約1萬平方米,當地農民稱為“衙門地”。 根據這座房址在長春廳遺址中的位置,它應是理事通判衙門的東科房。 在理事通判衙門200多米外,還有一座非常完整的建築物,長方形,面積近60平方米。

簡介

關於長春廳衙署的地理位置,在《長春縣誌》中載:“長春廳之設非在長春堡,乃在堡東隔伊通河十里地方築土城設治,因謂之為新立城。”  在距長春堡直線距離五六公里的地方,修建長春廳衙署和巡檢衙門,周圍又築起土圍牆,便把這裡命名為新立城。在新立城如今尚能見到長春廳衙署遺址,小街南邊有一片略呈方形的房基地,高出周圍的稻田地0.3米左右,面積約1萬平方米,當地農民稱為“衙門地”。在此東南30餘米處,還有一處略高於地面的基址,面積約2 000平方米,是巡檢衙門舊址。這裡的農民在田間耕作時,在這片宅基遺址中經常發現青色磚瓦殘片、銅錢、白石灰殘塊、甚至銀元寶等。這裡的青磚略小於遼金時代的青磚,而比現代的磚又大些,很明顯為清代遺物,在巡檢衙門基址,也常有清代磚瓦等建築構件出土。1994年長春市文物考古部門對這裡進行了挖掘,曾出土一排整整齊齊的青磚,發現一座坐東朝西的完整的房屋基礎。這是一座面闊近13米,進深近7米,一座三間的東廂房。房子由中間開門,門坎里外用青磚鋪墊。居中的一室兩側有爐灶,後側有煙囪,用半壁單磚隔成的南、北二室都發現了炕的痕跡。據載,即使到了民國初年,長春一帶官府的辦事人員仍保持著清代滿族遺風,即在炕上辦公。常常是在火炕上放幾張炕桌,辦事人員盤腿而坐,搖動著手中的毛筆,寫一會兒,就下地踱一陣方步,呷兩口當差的送來的扣碗茶,或者躺在火炕上抽幾口大菸袋,一邊抽著一邊還談著公事。根據這座房址在長春廳遺址中的位置,它應是理事通判衙門的東科房。  在科房的南側有儀門一間,兩邊二門各一間。在西南約15米處發現了儀門東側的一間二門,對稱的柱洞、磚砌的牆基,柱洞中木柱的殘渣碎屑還保存著。  在理事通判衙門200多米外,還有一座非常完整的建築物,長方形,面積近60平方米。外牆都是雙層的順砌半壁磚牆,牆心用黃土充填,四角都有立柱,一道單壁磚牆將房址分隔成內外兩室,外室門朝南開,有磚砌的爐灶,內室有火坑,地表還有磚鋪地面的殘存,這是伊通邊門守門兵丁住房的遺址。  隨著考古發掘的進展,長春廳的本來面貌顯出了大致的輪廓。每座建築必有火炕,不敷瓦的平頂房,柳條邊上的兵丁房……這一切都為我們勾畫出了200年前長春地方的歷史風貌。由於長春廳在新立城時間較短,其性質又為“借地設治”,所以築城及衙署規模均不很大,至今在文獻中還未找到關於這方面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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