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73年,國務院召開了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
197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辦公室成立。原自治區綜合利用辦公室由自治區建築工程局移交自治區計畫委員會代管,並成立自治區環境保護辦公室。
197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成立。同年,自治區環境監測站、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烏魯木齊市環境保護辦公室相繼成立。
1985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局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分離,重新成立自治區環境保護局(二級局建制)。
1990年6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局改變隸屬關係,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直接領導。
2009年4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局升格為自治區環境保護廳。
2018年11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正式掛牌成立。
新組建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正式揭牌成立,標誌著我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啟新征程,邁出了新步伐,具有里程碑式的歷史意義。
機構職責
新組建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原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的職責,以及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自治區水利廳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自治區農業廳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等整合,組建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作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不再保留自治區環境保護廳。
現任領導
廳長:烏拉孜別克·熱蘇力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