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費者協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費者協會成立於1985年4月,是全國較早成立的省級協會之一。自治區消費者協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依法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依法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
協會實行理事會制度,由自治區各有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團體)、新聞媒體、企業和各、州、市(區)消費者協會協商推薦的理事組成。今年剛剛換屆召開了第五屆理事會,現共有理事單位110個,常務理事單位44個,自治區政協主席艾斯海提?克里木拜、自治區人大副主任乃依木?牙森、自治區副主席艾爾肯?吐尼亞孜為自治區消費者協會名譽會長,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許觀斌、自治區工商局黨組書記王新懷為自治區消費者協會顧問,自治區工商局局長尤努斯?玉素甫為會長。
協會的宗旨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改善黨和政府對消費維權工作的領導,依靠和發揮社會各界的作用,對商品和服務依法進行社會監督,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構建消費大維權工作體系,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開展消費教育與指導,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健康、文明消費,為促進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服務。自治區消費者協會接受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業務指導和登記機關自治區民政廳的監督管理,接受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工作指導,積極發揮各理事及部門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加強與保護消費者權益各有關方面的協調配合,共同推進消費維權工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費者協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履行下列職能,開展業務工作:
1、宣傳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消費的方針、政策,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
2、發布消費警示,開展商品比較試驗工作;聯辦發行《中國消費者雜誌》和《中國消費者報》;舉辦消費課堂等以多種途徑教育、引導消費者正確合理消費;
3、組織或參與對商品和服務的消費調查、消費體驗及監督檢查工作,開展消費評議與商品和服務的評價活動;
4、參與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立法和制定消費政策與消費價格的論證工作,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5、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
服務問題的,協助送檢並提請有關部門鑑定;
6、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供援助,支持受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7、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8、開展有關消費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理論研究,組織和參加有關消費維權方面的活動;
9、協調社會消費維權資源,指導自治區各級消費者組織的工作,增強消費維權工作的整體功能。
10、加強與國內外消費者組織的聯繫,參加有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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