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是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編髮﹝2002﹞4號)和兵團黨委、兵團《印發的通知》(新兵黨﹝2003﹞14號),設立,掛兵團水產局牌子,正師級。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編髮﹝2002﹞4號)和兵團黨委、兵團《印發<關於兵團機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新兵黨發﹝2003﹞14號),設定兵團水利局,掛兵團水產局牌子,正師級。兵團水利局(水產局)是兵團主管水行政和水產工作的行政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兵團水利、漁業工作的政策、規定以及兵團水利、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兵團水資源;擬訂兵團水的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水利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歸口管理兵團節約用水工作。

(三)組織、指導兵團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有關水事糾紛。

(四)指導、管理兵團水利工程建設;組織編制、審查大、中型水利、水電、水產基金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初步設計並監督實施;組織建設和管理兵團重大水利工程,協調兵團與自治區共建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擬訂兵團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兵團範圍內河道、水庫、湖泊等水域堤防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兵團範圍內主要河流、湖泊的綜合治理和開發工作。

(六)擬訂水利、水電、水產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七)指導兵團水利行業的改革,擬訂水利建設、水利管理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兵團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九)指導農牧團場水利建設、水電電氣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木建設、節水灌溉以及團場、小城鎮供水和人畜飲水工作。

(十)負責兵團漁業管理和水文工作;指導管理兵團水利、漁業科技工作。

(十一)主管兵團防汛抗旱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兵團400萬畝節水灌溉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局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兵團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成員

黨組書記:張東升

局長:徐雪紅(援疆)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寶龍、徐增輝(掛職)

總工程師:蘇亮

巡視員:張幸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