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新疆自治區旅遊局與各地州市旅遊局共同籌措640萬元財政資金作為新疆旅遊卡發行啟動資金,製作了32000張“新疆旅遊卡”。已經有146戶商戶受理新疆旅遊卡,分布15個地州市,覆蓋了旅遊“行、游、住、食、購、娛”六大要素。據了解,新疆旅遊卡是集市場行銷、市場培育、公共服務、金融支付等多功能為一體的複合型旅遊信息化建設工程。發行新疆旅遊卡是新疆旅遊業創新發展的與時俱進之舉。此卡的成功發行是我區旅遊信息化建設的重大突破,是旅遊行業發展中的一件喜事,也是我區一項惠民工程。發行申領安排
1、烏魯木齊市總計發行13000張新疆旅遊卡,每張卡內含現金200元人民幣,可到全區指定的146家商戶進行消費;2、旅遊卡申領者不限地域、族別、性別,面向全國發行;
3、新疆旅遊卡申領者可在自2013年3月16日凌晨00:00(台北時間)開始到2013年3月21日24:00(台北時間)止的6天時間內自由申領(但所有新疆旅遊卡在此時限之前已經申報完畢則不在此限),具體請登錄新疆旅遊官方網淡季旅遊頻道新疆旅遊卡發行欄目,按照導航欄的指引進行申領;
4、因網站點擊過度集中導致登入困難或登錄不上的,申領者也可以撥打24小時新疆旅遊服務熱線進行申領,但這種申領途徑僅限於網路故障時執行;
5、一人只能領取一張新疆旅遊卡,重複領取的系統自動拒絕;申領人在填寫申領表時,系統會自動彈出烏魯木齊的12家領卡地點:其中6家五星級酒店(銀星、塔里木、瑞豪、美麗華、鴻福、天緣)、2家四星級飯店(突瑪麗斯、獨山子)、4家三星級飯店(博爾塔拉、開源、新水、煤炭),這些酒店分布在烏魯木齊市的各個城區,申領者可選擇就近的地點前往領卡;
6、申領者登記完申領表後,系統會自動彈出視窗告知領取新疆旅遊卡的時間和地點,請申領者記好這個提示。領卡的起始日期是3月24日開始、3月27日結束,早10:00—晚8:00領卡;
7、新疆旅遊卡申報者須按照前款規定時間前往自己指定的酒店領卡,逾期不領取者自動作廢,領卡時須本人到場並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8、持卡者自3月28日開始消費,5月5日之後停止消費,逾期沒有消費完畢的自動收回財政;新疆旅遊卡內的200元現金為刺激消費的財政資金,持卡者不得採用退貨或倒賣等方式套現,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持卡者在消費完新疆旅遊卡內派送的200元紅包後,可以持卡到烏魯木齊市時代廣場C座27層安易聯融公司自費充值。消費者持自費充值的新疆旅遊卡後,消費時限不再受到約束,特約特惠商戶的消費折扣繼續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