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國稅局

新田縣國稅局成立於1994年9月,現有在職幹部職工82人,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74人,中專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共產黨員46人,共青團員2人,內設辦公室、稅政法規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納稅服務科、稅源管理科、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稽查局、信息中心等12個科室,擔負著整個新田縣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

機構簡介

新田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現有在職幹部職工82人,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74人,中專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共產黨員46人,共青團員2人。內設辦公室、稅政法規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納稅服務科、稅源管理科、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稽查局、信息中心等12個科室。擔負著全縣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

10多年來,新田國稅,蓬勃發展,國稅收入,穩步增長,累計入庫7億餘元;征管改革,成效顯著,1998年成為全省征管改革試點單位,率先實現由二級管理為一級管理;征管質量,不斷提高;信息化建設,全面實施;金稅工程,加快推進;執法質量,明顯提高;服務水平,不斷提升;班子建設,全面加強;幹部素質,大有提高;黨風廉政,常抓不懈,近年連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優秀領導班子”;文明建設,碩果纍纍,連續10多年保持省局、市、縣“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和省級“青年文明號”。

2004年,分別榮獲省委省政府頒發的“文明單位”、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頒發的“依法辦事示範視窗單位”、省體育局頒發的“全民健身周活動先進單位”。

2005年,榮獲全市“四五普法”先進單位;

2006年,榮獲全市“四優模範辦稅服務廳”;

2007年,榮獲全省國稅系統“四優”文明單位;

2008年,榮獲省局“模範職工之家;

2009年,榮獲全市“征管質量先進單位”、“數據質量先進單位”,全縣“目標管理考核先進單位”;

2010年被縣委評為該“年度組織目標管理考核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新田縣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負責全縣各項國家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國家稅務總局各項稅收征管規章制度,積極推進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國家稅收執法職能。

(四)負責全局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

(五)監督檢查各納稅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嚴肅查處偷騙稅。

(六)負責全局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七)圍繞衡陽經濟發展戰略,發揮稅收對經濟的調控和監督職能,努力為發展市場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服務。

(八)監督檢查徵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方針政策情況。

(九)管理全局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

(十)負責國稅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

(十一)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黨群工作。

(十二)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建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局稅收信息化、現代化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開展稅收諮詢。

(十五)承辦上級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

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以及監督、檢查、指導和諮詢答疑;負責分稅種分行業的稅收分析,制定行業稅收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分稅種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具體評估方法和評估模型,指導分稅種的納稅評估工作,提交完善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的意見和建議;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實物除外)和其他抵扣憑證管理;

負責貫徹落實各稅種的稅收優惠政策;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管理;負責企業(內、外資)所得稅彙算清繳、稅源調查(含重點稅源情況)和個人所得稅政策管理;負責集體金融企業財務管理;負責組織涉外稅務審計和反避稅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織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受理稅務行政複議、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賠償等稅收法律事務;組織稅務行政處罰聽證;

負責納稅人各類涉稅事項審批、報批及納稅人資格認定、變更等管理;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負責貫徹落實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負責金稅工程、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等軟體的運用和管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收入核算科

負責稅收計畫編制、上報、分配和下達,制定組織收入工作方案,對稅收收入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經濟稅源調查、研究、分析及重點稅源監控工作,分析、預測稅收收入情況;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金庫對帳、退庫、退稅管理;負責票證管理;

負責納稅人稅種登記有關計征業務方面的確認;負責欠稅公告管理;負責定期分析巨觀稅負,發布行業、地區稅負變化情況,為納稅評估提供參考;負責全局征管數據管理以及本科室業務數據的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等項工作。

四、徵收管理科

負責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培訓和組織實施; 負責征管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征管改革的組織實施;負責長效機制的牽頭、協調,征管部門業務數據的分析,納稅評估工作的牽頭、協調,貫徹落實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和評估工作規程,承擔重點稅源的評估工作,提出加強征管的意見和建議;

負責稅收征管業務崗責體系及稅收征管質量考核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稅務登記的業務指導和實物管理;負責發票的運輸、庫房和調撥管理以及普通發票的計畫管理;負責各類稅收征管軟體(包括電子申報)和稅控裝置(不包括防偽稅控)的推廣套用;負責個體稅收管理的業務指導;

負責延期繳納稅款資料的審核和上報;負責納稅服務、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等管理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稅收征管表證單書管理;負責稅收征管調研以及本科室數據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等項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五、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六、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兩權”監督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調查、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

七、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負責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稅種登記,稅務登記證的發放以及工本費的收取;受理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辦理稅款(包括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的徵收入庫和退還,將查補稅款入庫情況反饋到稽查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報稅、票表比對和異常情況的處理(包括移送後台);防偽稅控系統的日常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發售、繳銷、代開和工本費的收取;對辦稅中發現納稅人申報、繳稅、發票等違章行為進行處罰;受理各類待批文書並移送後台相關部門;為納稅人提供優質、規範的納稅服務;辦稅服務廳業務的數據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八、稅源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稅收管理工作,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分析稅源變化,進行稅收預測和稅收監控;負責納稅人涉稅事宜調查、報批工作;負責納稅人稅收日常檢查;負責對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負責稅收收入組織和落實;負責稅收催報催繳(不包括稽查查補稅款)和各類涉稅事項催辦工作;負責將日常檢查、納稅評估中發現的納稅人偷、逃、騙稅等違法案件移送處理;負責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

負責個體工商業戶、集貿市場稅收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業戶評稅、定稅和稅負調整工作;負責個體、私營經濟稅源調查、稅源分析、建帳建制管理;負責個體漏征漏管戶清理;負責個體工商業戶日常檢查和納稅評估工作。

九、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及派駐機構的黨群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十、工會

負責本級及其派出機構的工會工作。

十一、稽查局

負責制定稽查工作規劃、年度稽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所在縣所有納稅人的稅務稽查工作,包括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負責組織實施上級布置的稅收專項檢查和上級轉辦或交辦的稅務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舉報案件管理和查處;負責稽查查補稅款、滯納金、罰款催繳工作;

負責稽查案件的稅務執行和組織聽證工作;負責與公安、法院等有關執法部門的工作聯繫;負責將達到規定標準的涉稅案件提交縣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負責稽查報表、總結、案例分析的收集、統計和上報;負責金稅工程協查子系統管理和維護;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以及本局數據的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

十二、信息中心

負責擬定本局稅收信息化套用規劃;組織、實施全局稅收信息化建設方案;負責制定各項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負責全局計算機系統運行管理和網路、硬體設備日常維護;負責稅務套用軟體運行管理和日常維護;負責計算機套用安全管理;

負責計算機技術培訓和指導;負責金稅工程防偽稅控企業發行和技術管理,稅控裝置技術支持;負責全局數據安全管理與外部有關部門數據信息的歸集、分類、存儲、加工與傳輸以及本部門數據的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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