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新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位於徐州市新沂市市府路67號,組建於2001年11月。

單位概況

新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於2001年11月, 2010年8月由省直管改為新沂市政府工作部門,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組織指導和監督。主要負責轄區內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現有5個職能科室和1個直屬事業單位,在職職工27名,退休人員1名,其中黨員24名。全市共有醫療衛生單位456家,涉藥單位399家,其中藥品生產企業2家、批發企業2家、連鎖企業4家、零售企業378家,醫療器械生產企業2家、經營企業11家。

職責調整

(一)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二)將市衛生局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以下簡稱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徐州市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按職責許可權研究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經營許可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安全監測,發布保健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許可有關規範、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五)、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法定標準;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以及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參與管理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及醫療機構製劑生產的質量管理規範。

(七)、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八)、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關於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市農業委員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管。市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督工作。

(二)關於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由市編辦組織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適時推進食品監管隊伍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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