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新沂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制訂全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決策,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全市教育發展的戰略思路,指導全市教育改革;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市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指導、評估與檢查。
(四)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提出市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並會同有關部門草擬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捐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對直屬單位的教育經費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分配與管理省、市下達的教育經費,對鎮及直屬單位的教育經費籌措、使用情況實行監督。
(五)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
(六)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中國小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師的職稱評審和資格認定工作。
(八)主管全市高等教育、中等專業教育的招生及師範畢業生的就業安置工作。
(九)管理和指導全市學歷教育及其考試、考核工作,負責全市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工作。
(十)管理和指導學校的德育工作、教育教學工作、體育衛生工作、美育工作和國防教育、環保教育、人口教育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指導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十三)管理局屬事業單位,指導有關的群團、社團組織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和事務,負責擬定年度工作計畫、撰寫年度工作總結,起草重要檔案和領導講話稿,負責檔案、電傳、電報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局務會及局長辦公會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機要、信訪、新聞宣傳和社團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直屬學校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組織做好黨的建設工作;協助市有關主管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機構編制管理;負責招工聘乾和教育系統考核、評優、獎懲和工人培訓、技術等級確定方面的有關工作;統籌規劃、協調指導中國小(含職業中學、幼稚園和成教)教乾隊伍的建設和培訓工作;負責擬訂師範類畢業生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老幹部管理和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師資隊伍和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教育系列和其他有關係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及報批工作;擬定中、小、幼教師職務設定原則並指導執行;指導學校人事、勞動管理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負責收集整理和管理幹部檔案;負責檔案的安全保密和借閱工作。
(三)財審科
參與制訂全市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各類學校的設定、撤銷和布局調整工作。參與編制投資在10萬元以上的完中、職中和局直單位的基建投資計畫。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市財政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配合財政、稅務等部門管理市教育地方附加費、人民教育基金;負責編制教育經費徵收與使用;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統計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教師工資的發放;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指導社會力量辦學和教育機構的財務和收費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會計的培訓和職稱考試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內部的財務審計和監督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制定全市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做好各類學校的設定、撤銷和布局調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負責指導、推動各鎮和有關部門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工作,推進全市教育現代化進程;指導基礎教育結構調整,參與研究基礎教育教學的改革與管理;制定教學計畫和學籍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初高中會考工作;參與中國小師資和教乾隊伍的建設與培訓工作;管理基礎教育、合作辦學和社會力量辦學的有關事宜;管理中國小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工作;抓好等級學校的創建工作;主管全市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管理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教育教學改革;制定並實施學校體育、衛生教育工作評估標準。
(五)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科
參與制訂全市教育事業、長期發展規劃、抽度計畫和各類學校的設定、撤銷和布局調整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成人和職業教育工作。指導成人和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參與研究成人和職業教育體制綜合改革工作;管理職業學校學生學籍工作;負責普通職業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參與職業學校師資和教乾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制定並實施成人教育質量評估標準;協調、指導掃除青壯年言詞工作,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職工崗位培訓和終身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燎原計畫;管理成人和職業教育、合作辦學和社會力量辦學的有關事宜;負責全市外語、計算機等級考試等。
(六)督導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訂的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督導方案、標準;指導各鎮教育督導工作,培訓督導人員;對各鎮人民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及中等、中等以下學校(包括民辦學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教育方針政策,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對全市“兩基”鞏固提高工作、中等及其以下學校推進素質教育情況進行綜合督導;對全市基礎教育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協調教育督導有關事宜。
(七)德育辦公室
負責制訂並實施學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管理全市中國小的德育工作,參與指導全市中國小教育的思想政治工作;協調、搞好社區教育;負責學校的綜合治理工作。
領導分工
柳 松:局長、黨委書記。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教育局黨委和教育投資公司工作。分管組織人事和財務工作。
徐 洪:副局長、黨委委員、市教師進修學校校長、黨支部書記。主持進修校全面工作。
劉 亮: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高中、職業與社會教育教學及技術裝備工作。分管中教科、教研室、招辦、職社科、裝備站。負責所包片區安全穩定工作。
陳長兵:副局長、新沂市廣播電視大學校長。主持新沂市廣播電視大學工作。
宋振海:黨委副書記。協助柳松同志分管組織人事工作;負責黨的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宣傳調研、網路輿情、計畫生育和婦兒委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信息調研科、安保科、通聯站和進修校。負責所包片區安全穩定工作。
王兆友: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工作、技術裝備和語言文字工作。分管中教科、小教科、教研室、電教館、教科所及裝備站。負責所包片區安全穩定工作。
周士堡:副局長、黨委委員。協助柳松同志分管局財務工作;負責學校建設、教育現代化創建、財務審計、學生資助、融資投資、收費管理、勤工儉學、招商引資工作及局機關事務。分管辦公室、財審科、基建辦、勤工辦、核算中心、學生資助中心、紅十字會、教育投資公司和教育發展基金會。負責所包片區安全穩定工作。
許先勝:工會主席,黨委委員。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及教育局工會工作、包掛幫扶工作。負責所包片區安全穩定工作。
鄭強松:紀委書記、黨委委員。負責紀檢、監察、信訪穩定、法制教育、機關效能和行風建設工作。分管監察室、法制辦、“零障礙”辦公室。負責所包片區安全穩定工作。
房樹仲:黨委委員、市教育督導團辦公室副主任。協助柳松同志做好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學前教育及校園文化、德育體育、食品衛生、武裝科技工作。分管督導室、幼教科、德育辦、關工委、業餘體校、青少年活動中心。負責所包片區安全穩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