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機廠聯合開發弊案,又稱美河市案,民國95年間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活科技就新店機廠進行聯合開發,疑似遭北市捷運局聯合開發處江姓承辦人員竄改、偽造鑒價單,導致北市府土地成本被低估,並高估日勝生投資建物成本,造成市政府損失超過100億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