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人民政府處理糾紛領導小組辦公室

2、負責協調處理縣內山林、水利、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權屬糾紛和縣委、縣政府領導指派的山林、水利、土地、礦產權屬糾紛的應急處理; 3、受縣政府委託,負責起草關於山林、水利、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權屬糾紛調處工作的有關專項規定,並組織實施; 5、受縣政府的委託,承擔山林、水利、土地、礦產權屬糾紛案件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機構簡介

新寧縣人民政府處理糾紛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新寧縣處糾辦)為新寧縣人民政府內設正科級辦公室。肩負著全縣的山林、水利、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權屬糾紛和重大社會矛盾的調處工作;代表縣人民政府參與省、市、縣際各類邊界權屬糾紛的調處;負責對鄉鎮、農林場所山林、水利、土地權屬糾紛調處人員的的業務培訓;受縣人民政府的委託,承擔全縣山林、水利、土地權屬糾紛案件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等。現有正副主任各一名,監察室主任一名、主任科員一名、科員二名、司機1名,其中中共黨員5名。

主要職責

1、負責縣際邊界矛盾糾紛的牽頭協調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主動組織協調和協助省府、市府調處跨省、地(市)、縣的邊界糾紛;
2、負責協調處理縣內山林、水利、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權屬糾紛和縣委、縣政府領導指派的山林、水利、土地、礦產權屬糾紛的應急處理;
3、受縣政府委託,負責起草關於山林、水利、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權屬糾紛調處工作的有關專項規定,並組織實施;
4、負責全縣山林、水利、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權屬糾紛的排查、數據統計、工作布置、經驗總結、關係協調、業務指導等工作;
5、受縣政府的委託,承擔山林、水利、土地、礦產權屬糾紛案件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6、負責鄉鎮之間和鄉鎮(農林場所)請求縣政府調處的山林、水利、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權屬糾紛的立案、勘查、調解、處理,並受縣政府的委託,辦理權屬糾紛的處理決定案件;
7、負責對鄉(鎮)、農、林、場、所山林、水利、土地、礦產權屬糾紛調處人員的業務培訓。

領導分工

主任:張榮錫
職責:主持全盤工作。
副主任:趙峰
職責:分管業務、內務、財務、綜治、政工等工作。
監察室主任:倪一平
職責:分管黨風廉政建設、人大聯絡等工作,做好現場勘查、繪製圖紙及自然資源評估鑑定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