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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在人們看來本為平常的說法,經雜文家一分析,竟是無法回答的問題。如大家經常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邵先生曰:“其前提須是在法律面前,我們面對的是法律嗎?”關於教育,許多人讚揚“希望工程”,邵先生問:“我們的希望就在這裡嗎?”對於關乎人命的“可殺可不殺”,邵先生說:“這一命題本身就包含了極大的隨意性,不是基於某行為主體是否犯了依法該殺之罪,而是取決於其罪行以外諸多因素的考慮。”對說假話問題,邵先生說:“毛澤東多年前就言之諄諄,說‘假話一定不可講’,但後來竟一度鬧到全黨全民全國說假話,至今後遺症不絕。”此等雜文,教人讀來沒有一點兒輕鬆之感,卻又放不下,要一口氣讀完。那篇《不再作反腐文章》,我反覆讀了好幾遍。他說:我在1980年寫過一篇《論貪污與反貪污》,至今已整整10年。把這10年來我所寫的有關反貪污的文字加在一起,大約也夠編成一本書了。可是有什麼用處呢?文章的最後一句為:“今後不想再說了。”這樣的話,讀了不惟使人沉痛,而且有些悲哀了。事實上,他還是要說,不說便不是邵燕祥了。這不,10來年後,又有一篇《開一個反貪大會如何》。作者介紹
邵燕祥,當代詩人,1933年6月10日出生於北京(那時叫北平)一個職員家庭。1945年夏天,從國小進入中學。處女作是1946年4月發表在報紙上的一篇雜文《由口舌說起》,批評了習于飛短流長的社會現象。從那時起,他在參與反對國民黨政府的學生運動的同時,寫了不少雜文、詩歌和散文式的小說。1949年初,北京解放,他終止了在大學一年級的學業,到北京電台工作。他的第一本詩集《歌唱北京城》(1951)和第二本詩集《到遠方去》(1955),收入50年代初期寫的抒情詩,其中一些表現了年輕一代的理想和激情,又有個性色彩的詩,為他贏得了讀者的最初的聲譽。但是不久,由於他的詩和雜文中觸及某些不公正和反民主的社會現象,受到批評和鬥爭。直到1978年,他被剝奪發表作品的權利達20年之久。其間,在1962年春有些解凍的跡象,他得以寫了一個劇本,發表了幾首詩和一篇小說;這年秋天,那篇寫親子之情而不涉及階級鬥爭的小說又遭到公開抨擊。他在1979年初恢復政治名譽。從1980年到1986年,出版了《獻給歷史的情歌》、《在遠方》、《如花怒放》、《遲開的花》、《邵燕祥抒情長詩集》等八種詩集和詩選,還有詩評集《贈給十八歲的詩人》、《晨昏隨筆》,雜文集《蜜和刺》、《憂樂百篇》。從1980年前後發表《切不可巴望好皇帝》等雜文開始,又寫了大量的雜文,批評各種社會弊病。現為中國作協理事和主席團委員,中國筆會中心會員。作品目錄
序舊文新讀
說“法律面前……”
捂住,還是揭開?
真的比假的更可怕
說爛
讀報漫想
怕不握再出“高玉寶”
讀張聞天
中國人眼裡的外國人
職業是什麼
再談職業就是飯碗
說改造
偶思偶語
我看作家的組織
重提一個小建議
非禮勿想
戲說冤案
貪污成風怎么辦?——夜讀抄
七月詩話
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