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李

斯坦·李

斯坦·李,男,出生於美國紐約,漫畫創作者、演員、編劇 。 1941年,斯坦·李生平第一部作品問世,即《美國隊長》系列漫畫的第三部。1961年11月開始,在搭檔漫畫家傑克·科比的協助下,他創作了《神奇四俠》《蜘蛛俠》《鋼鐵俠》《雷神托爾》《綠巨人》《X戰警》《奇異博士》《超膽俠》等漫畫角色。1972年,斯坦·李成為漫威漫畫公司的發行人和董事長,1998年,他離開了漫威漫畫公司。20世紀90年代末,斯坦·李成立了“斯坦·李傳媒”公司,但這家公司於2001年破產。2002年,他與人合作創辦了POW!娛樂公司 。2011年1月4日,88歲的斯坦·李留名好萊塢星光大道。 影視方面,他相繼客串出演了《蜘蛛俠》《X戰警》《神奇四俠》《鋼鐵俠》《美國隊長》《雷神托爾》《無敵浩克》《復仇者聯盟》《超凡蜘蛛俠》《超能陸戰隊》等漫威電影宇宙的電影 。 當地時間2018年11月12日,美國漫畫界元老級人物斯坦·李在好萊塢一家醫療中心去世,享年95歲。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斯坦·李 斯坦·李

斯坦·李原名斯坦利·馬丁·利博,1922年12月28日出生在紐約的一個小公寓裡,他的父母都是來自羅馬尼亞的猶太移民。斯坦利的父親是個裁縫,在20世紀30年代美國發生經濟大蕭條後,就只能零星地攬點活乾。受生活所迫,斯坦利跟著父母頻繁搬家。9歲時,弟弟拉里出生,一家四口擠在一室一廳的小公寓裡,兄弟倆享受著唯一的臥室,父母卻只能睡在客廳的摺疊式睡椅上。從小,斯坦利就喜歡閱讀神秘小說和冒險故事。求學期間,他跳過幾次級,所以總是班裡年齡最小的學生。高中時代的斯坦利是個文學青年,熱愛寫作,當地一家報紙曾組織徵文比賽,由於斯坦利獲獎的次數太多,這家報紙不得不改變評選規則以阻止他再次參加比賽。為了補貼家用,小斯坦利到處找活乾。他曾給報紙長期寫過訃聞,幫美國國家結核病中心寫過新聞通稿,幫餐館送過三明治外賣,做過制褲公司的雜工,做過百老匯大戲院的引座員,還做過《紐約先驅論壇報》的訂報員。

1939年,16歲的斯坦利從高中畢業。在舅舅的介紹下,斯坦利跟當時的通俗雜誌和漫畫書出版商馬丁·古德曼見了一面。古德曼同意讓斯坦利到自己的Timely漫畫公司做助理,周薪是8美元。而Timely就是神奇漫畫公司的前身。

漫畫創作

斯坦·李 斯坦·李

1941年,斯坦利生平第一部作品問世,它就是《美國隊長》系列漫畫的第三部,斯坦利負責填寫內容,漫畫由別人來畫。他開始第一次使用筆名“斯坦·李”。就在他的作品問世的同一年,總編喬·西蒙因與老闆古德曼發生衝突而辭職,並帶走了一些得力幹將。時年30歲的古德曼任命僅僅19歲的斯坦·李為臨時總編,並很快被扶正,在總編職位上一直幹了30多年,同時兼任藝術總監。1972年,他成為神奇漫畫公司的發行人和董事長。

1942年,斯坦·李應徵入伍。在美國陸軍,他主要是寫寫訓練手冊、宣傳口號,還間或畫些宣傳的卡通畫。他的正式軍職是“劇作家”。1945年,二戰結束,斯坦·李回到紐約,重操舊業。

20世紀50年代末,斯坦·李開始對自己的職業生涯感到不滿,並萌生了退出漫畫界的想法。恰在那時,神奇漫畫公司的對手DC漫畫開始進軍超級英雄題材。古德曼要求斯坦·李也在漫畫中創造出一個超級英雄組合。

在搭檔漫畫家傑克·科比的協助下,1961年11月,漫畫史上的另外一個超級英雄組合誕生,他們就是《神奇四俠》。在隨後的日子裡,他在漫畫家傑克·科比、史蒂夫·迪托的協助下創作出了《鋼鐵俠》《綠巨人》《雷神托爾》《X戰警》《奇異博士》《超膽俠》等漫畫角色,他也是《蜘蛛俠》的主創。斯坦·李以及傑克·科比、史蒂夫·迪托創造出了後來被稱為“神奇模式”的漫畫創作流程。這一流程一般是主創斯坦·李提出故事的大綱和結構,畫家傑克·科比負責繪畫和對一些小場景和情節的修改,寫手史蒂夫·迪托負責所有的對話和最終的一些情節上的修改。

1972年,斯坦·李成為神奇漫畫公司的發行人和董事長,從此開始慢慢淡出具體創作。1998年,他離開了神奇漫畫公司。他第一次在螢屏上露臉是1989年的電視電影《無敵浩克的審判》。20世紀90年代末,斯坦·李成立了“斯坦·李傳媒”公司,希望可以製作各種娛樂產品,包括遊戲和網路漫畫,但由於經營不善,這家公司於2001年破產。

2017年5月11日斯坦·李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我們將創造中國英雄形象”,隨著中國綜合型文化產業集團承興國際宣布收購斯坦·李創立的POW!娛樂公司,這位美國漫畫界元老開始書寫其職業生涯的新篇。

演藝經歷

2000年,他客串出演了《X戰警》。2002年,他與人合作創辦了POW!娛樂公司 ;同年,他出現在電影《蜘蛛俠》中。接下來,他又相繼客串出演了《超膽俠》《綠巨人》《蜘蛛俠2》《神奇四俠》《X戰警3》《神奇四俠2》《蜘蛛俠3》《鋼鐵俠》《無敵浩克》《生活大爆炸第三季》《鋼鐵俠2》等電影。

2010年4月,迪士尼和斯坦·李宣布共同推出三部電影,都將由POW!娛樂公司製作拍攝 。同年7月,他宣布推出漫畫系列《超級七人組》 。

2011年1月4日,88歲的斯坦·李留名好萊塢星光大道,成為第2428位在星光大道留名的名星 。之後,他又相繼客串出演了《雷神》《美國隊長》《復仇者聯盟》《超凡蜘蛛俠》《雷神2》《美國隊長2》《超凡蜘蛛俠2》《銀河護衛隊》等電影 。

個人生活

2018年11月12日,斯坦·李在好萊塢一家醫療中心去世,享年95歲 。洛杉磯衛生部的官方證明表示他是死於心臟驟停、呼吸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

主要作品

參演電影

上映時間劇名扮演角色導演合作演員
2018蟻人2:黃蜂女現身Shrunken Car Man保羅·路德
2018復仇者聯盟3:無限戰爭校車司機
2018黑豹貪婪的賭徒
2017雷神3:諸神黃昏理髮師
2017蜘蛛俠:英雄歸來加里
2017銀河護衛隊2觀察者的線人
2016-11-04奇異博士巴士乘客
2016X戰警:天啟本人客串
2016美國隊長3FedEx員工
2016死侍Strip Club DJ
2016瑜伽妹斗羅Dispatcher
2015蟻人酒吧男招待
2015復仇者聯盟2:奧創紀元退伍二戰老兵
2014超能陸戰隊Fred's Dad(配音)
2014銀河護衛隊Xandarian ladies' man
2014超凡蜘蛛俠2Graduation guest
2014美國隊長2博物館保全
2013雷神2:黑暗世界精神病院的病人
2013鋼鐵俠3選美裁判
2012超凡蜘蛛俠Librarian
2012復仇者聯盟隨機採訪的市民
2011美國隊長將軍
2011雷神小型載貨卡車司機
2010鋼鐵俠2被錯認的拉里·金
2008無敵浩克倒霉的市民
2008鋼鐵俠被錯認的休·海夫納
2007蜘蛛俠3時代廣場的男子
2007神奇四俠2本人客串
2006X戰警:背水一戰澆水男子
2005神奇四俠威利·倫普金
2004蜘蛛俠2解救無辜者的男子
2004公主日記2:皇室婚約
2003綠巨人浩克保全人員
2003超膽俠過馬路的男子
2002蜘蛛俠解救女孩的男子
2000X戰警熱狗攤攤販
1990救護車

參演電視劇

上映時間劇名扮演角色導演合作演員
2017離家童盟豪華轎車司機(客串)
2017X戰警:天賜本人客串
2015特工卡特擦鞋的顧客
2013神盾局特工溫文爾雅的男子
2011終極蜘蛛俠看門人(配音)
2007生活大爆炸本人客串(1 episode, 2010)
2006英雄公車司機(1 episode, 2007)
2005機器雞本人客串(配音,3 episodes, 2007-2013)
2004明星夥伴本人客串(1 episode, 2010)

編劇作品

2014美國隊長2
2014超凡蜘蛛俠2
2014X戰警:逆轉未來
2013鋼鐵俠3
2013雷神2:黑暗世界
2013金剛狼2
2012復仇者聯盟
2012超凡蜘蛛俠
2011雷神
2011美國隊長
2011X戰警:第一戰
2010鋼鐵俠2
2009金剛狼
2008鋼鐵俠
2008無敵浩克
2008懲罰者2:戰爭特區
2007蜘蛛俠3
2007靈魂戰車
2007神奇4俠2:銀影俠來襲
2006X戰警:背水一戰
2005神奇4俠
2005黑天使
2004蜘蛛俠2
2004刀鋒戰士3
2004懲罰者
2003X戰警2
2003綠巨人浩克
2003超膽俠
2002蜘蛛俠
2002刀鋒戰士2
2000X戰警
1998刀鋒戰士

人物評價

斯坦·李在美國漫畫界是元老級人物,他筆下的英雄角色是陪伴無數美國人長大的親密戰友,包括《X戰警》《蜘蛛俠》《神奇四俠》《綠巨人》等,他的成就已成為美國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由於他為神奇漫畫公司帶來了無數商機,公司里90%以上知名的角色都是他所創造的,他的漫畫已在全球75個以上的國家以25種不同語言印刷,超過20億冊 。斯坦·李將肥皂劇、幽默、道德困局和政治揉進漫畫作品,以實現他所追求的“現實感”。在漫畫創作中,斯坦·李還喜歡使用日常用語中不常見的三音節或多音節等複雜辭彙,以鼓勵孩子們學習新辭彙。斯坦·李筆下的英雄像普通人一樣有著壞脾氣、虛榮心,也有抑鬱和貪婪的時候,他們彼此之間會發生爭吵,也會像凡人那樣為賬單發愁,他們的身體也並非鐵打的,偶爾也會染上一場小疾 。(深圳商報、騰訊娛樂評)

儘管漫威的著作權被賣到多家公司,但唯有“漫威之父”斯坦·李可以橫跨各個宇宙,亂入各個平行世界中。他是漫威王國的最主要締造者之一,也是漫威電影中的“老頑童” 。

人物爭議

2002年,電影《蜘蛛俠》全球票房進賬高達8.2億美元,僅在美國本土就有4億美元。也就是這一年,80歲的斯坦·李跟他的老東家神奇漫畫公司打起了一場費時耗力的官司。在起訴書中,李稱,神奇漫畫跟他簽有協定,他所參與創造的每一個角色如果被拍成電影或者電視劇,他都將獲得公司從中所獲利潤的10%,但是《蜘蛛俠》卻沒有讓他得到一分錢。神奇漫畫公司則辯稱,儘管《蜘蛛俠》獲得高票房,但是局限於以前的漫畫角色轉讓契約,公司本身分得並不多,所以公司根本沒有“利潤”,也就沒法付給他所謂10%的利潤。李一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2005年,他終於獲得了1000萬美元的賠償 。

2018年5月,斯坦·李對自己聯合創辦的媒體娛樂公司Pow! Entertainment提出10億美元的訴訟,稱一些員工合謀竊取了他的身份,不擇手段的商業夥伴利用他的弱視力來詐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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