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8.09—1992.07四川師範學院政治系政治專業學習;
1992.07—1996.01 江陵機器廠203中學任教;
1996.01—2001.07 重慶市長安公司第一工廠勞資處工作;
2001.07—2003.04 重慶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工作;
2003.04—2006.08 重慶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九龍坡區分中心主任;
2006.08—2012.11 重慶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南岸區分中心主任;
2012.11—2016.07 重慶市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區社會保險局局長;
2016.07—2018.08重慶市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區社會保險局黨支部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3日,重慶市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區社會保險局黨支部書記、局長文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南岸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1月22日,據南岸區紀委監委訊息:經南岸區委批准,南岸區紀委監委對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黨委委員、區社會保險局原局長文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文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醫保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文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法紀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南岸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南岸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文瑛開除黨籍處分;由南岸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