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名:文明監理
英文名:CivilizationalSupervision
提出者:黃胤然;
提出時間:2015年8月
文明監理(Civilizational Supervision),是指對狹義的、特定的文明對象,依據相關明文準則或約定成俗的習慣儀禮,所進行的評價、監督及預控。
文明監理和文明最佳化這一對聯動概念最早是由文化學者黃胤然首次提出的 。文明監理是文明最佳化的前提,文明最佳化是文明監理的後續。
“文明監理”不能理解為“文明的監理”或“文明地監理”,即不能把“文明”理解成“監理”的副詞或形容詞形式,而應該合併統一理解成一個獨立的詞組。“文明監理”既有名詞屬性,也有動詞屬性。既指在相關領域內的文明監理這種功能概念,也指這種行為和過程。
說到文明,往往不得不牽涉到文化。文化與文明的定義迄今已不下幾百種,目前比較公認的理解是:文化包括文明,即文化所包含的概念要比文明更廣泛。文明是文化的最高形式或高等形式,文明是在文字出現、城市形成和社會分工之後形成的。文化通常與自然相對應,而文明一般與野蠻相對應。文化偏重於精神和規範,而文明偏重於物質和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