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文化學的核心學科。主要研究文化的本質規律,即文化價值傳播的一般規律。
文化二重性
“文化二重性”是其解釋文化生成、發展、變化規律的基本概念。認為價值與價值傳播是文化生成的雙重要素,文化價值須通過有效的價值傳播可類化為文化;某一文化存在的時空範圍、發展水平,取決於其中的價值含量、文化創新頻率、價值傳播的廣度與深度;不同的價值取向、文化創造與傳播方式;規定不同的文化形態、結構及其進化線索;文化的分化與融合,也應當從價值觀念的裂變或會通,以及由傳播變向所表現出來的形態結構解體、重組或互化、整合中得到說明。因此,禪師文化價值傳播的一般原理,乃是洞悉人類文化發展規律的關鍵。
要素
文化價值學由現象論、本質論、傳播論三個有機部分組成:
現象論
探討需求與環境的關係,對文化現象進行價值效用的定量分析,根據文化發生的前提條件來解答文化生成的人類動機;
本質論
探討文化系統內個人與群體之間的價值關係,對置於系統背景下的價值內涵進行文化形態上的定性分析,通過確定文化價值的本質屬性來建立系統文化的價值體系及其結構模型,並由此識別不同文化系統的個性差異;
傳播論
探討人際之間、系統之間的價值流動關係,對文化傳承、傳輸過程中的價值導向、干擾阻力、傳播渠道及方式進行綜合分析,把歸屬到某一系統模式中的文化價值還原到特定的文化現象或文化活動的的環境下,具體測量其對人類生活的實際作用與影響,最終通過揭示文化傳播的規律性來把握人類文化發展的規律性。
三部分研究有機貫穿,從現象到本質的抽象法則與從本質到現象的還原法則相互統一,使文化現象、本質、規律構成三位一體的文化立體、動態圖式,為各種專門的文化學研究提供理論與方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