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數顯橡膠拉力試驗機分為液晶屏顯和數碼管顯示兩種。是用來檢測橡膠或類似材料的拉伸、剝離、撕裂、壓縮、彎曲、剪下等試驗的一種常規儀器。螢幕顯示負荷值、位移值、變形值、試驗速度等數
據。液晶屏顯式試驗機試驗結果可自動保存,試驗結束後可重新調出試驗曲線。數碼管顯示材料試驗機則不能自動保存結果。數碼管顯示材料試驗機的優點在於使用壽命高於液晶屏顯式;通常不會因為使用周期長而發生故障;且對環境要求也沒有液晶屏顯式高。兩者執行的國家標準:GB/T16491-1996。技術指標
1.荷重元:50-5000N區間可選
2.力量解析度:1/100003.力量準確度:≤0.8%
4.大變形引伸計準確度:±1mm
5.速度範圍:10-500mm/min
6.行走有效空間:950mm
7.測試寬度:400mm
8.使用電源:∮220V 50HZ
9.功率:約0.4KW
10.機台尺寸:約560×660×1600mm(長×寬×高)。
11.機台重量:約180kg。
操作事項
1.任何時候都不能帶電插撥橡膠拉力試驗機電源線,否則很容易損壞電氣控制部分。
2.如果剛剛關機,需要再開機,一定要等候時間超過10秒鐘。
3.試驗開始前,一定要調整好限位擋圈。
4.試驗過程中,操作人員不能遠離拉力試驗機。
5.試驗過程中,除停止按鍵和急停開關外,不要按控制盒上的其它按鍵,否則會影響試驗。
6.試驗結束後,一定要關閉所有電源。
7.變換小負荷感測器時,一定要切記更換試驗軟體,否則很容易發生超載而損壞小負荷感測器。
允許誤差
測力系統各項允許誤差和相對分辨力應符合下列規定(以型號為TC5000系列數顯橡膠拉力試驗機為例):
1. 示值相對誤差(q)的最大允許值為±1%;
2. 示值重複性相對誤差(b)的最大允許值為1%;
3. 零點相對誤差(fo)的最大允許值為±0.1%;
4. 試驗機力指示裝置的相對分辨力(a)為0.5%。
5. 力指示裝置應能實時、準確地指示出施加在試樣上的試驗力值。
6. 數顯橡膠拉力試驗機應能準確地指示出試樣破碎時或卸除試驗力之前的最大試驗力值。
7. 試驗機測力系統應具有標定值校正、調零的功能,在卸除試驗力後或所指示的最大試驗力消失後,力的示值應回零位。
8. 試驗力保持時間應不少於30s,在此期間內力值示值變動範圍不應超過試驗機最大試驗力的0.2%。
9. 試驗機使用前,預熱時間不應超過30min,在15min內的零點漂移應在滿量程的±0.2%以內。
10. 試驗機應採用電子測力方式,根據需要力的測量單位可具有力的信號輸出接口和列印設備相聯的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