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敦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股室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秘書、會務、機要、文書檔案、人事、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建議的辦理,承擔機關工作的督辦落實;負責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目標考核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綜合法律知識培訓和考核;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政策宣傳、輿情監督和引導工作。
(二)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股
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信息化建設規劃和項目管理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社保基金、就業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政策、稽核規則,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運行;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內部審計和就業再就業等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收集工作,發布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幹部綜合管理股(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公室)
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考試錄用、考核獎懲、申訴控告、職務任免、非領導職務設定、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落實公務員管理制度,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實施國家公務員法;組織實施政府系統公務員集體和個人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配合安置轉業幹部隨調家屬;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就業指導推薦及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維穩政策落實工作;按照調配政策,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負責部分職工參加工作時間和連續工齡的審核落實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辦理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審批手續。
(四)工資福利管理股(工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監督檢查工資福利政策落實;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和工資標準的調整;承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人員工資晉升、調整、確定的審核審批;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各類津貼、補貼、獎金的審批;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休假、疾病、工傷、生育期間工資福利待遇的審批;負責新分配、錄用、招收人員試用期工資確定及轉正定級審批;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檔案及工資軟體信息庫的建立、更新、保管和各類工資年報的統計填報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管理工作,辦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聘用及退休、退職、辭職手續;分解下達全市復退軍人安置計畫,協調有關部門辦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復退軍人的聘用手續;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考核評定,協助開展技術等級培訓工作;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師的推薦、選撥、聘任手續;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負責離(退)休管理工作,辦理退休審批手續,落實離(退)休人員、遺屬的各種工資福利和生活待遇;負責職工去世後喪葬費、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審批及調整;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對全市專業技術隊伍建設進行巨觀指導;擬定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和培養專門規劃;擬定加強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統計和綜合分析,承擔人才信息的收集和綜合利用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研究擬定全市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的措施和辦法;負責全市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的巨觀管理,認真執行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巨觀管理全市專業技術崗位設定,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控制,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審核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方案;指導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的審核上報工作;承擔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就業培訓促進股
負責全市機關公務員的教育培訓、綜合管理與指導,研究擬定階段性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機關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在職培訓,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和專門業務培訓,選拔推薦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參加省內外組織的各類培訓學習;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綜合管理與指導,研究擬定繼續教育階段性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管理工作;負責繼續教育統計工作;承擔軍隊轉業幹部適應性培訓和個性化培訓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規劃和工作計畫,根據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擬定全市職業技能培訓的政策措施;指導培訓機構開展城鄉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負責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資格認定、審核審批及業務指導和綜合管理;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考評人員的培訓、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審核及發放。
擬訂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創業、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規範服務管理;擬訂全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全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落實國(境)外人員在敦就業管理政策;負責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全市職業介紹機構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
負責全市公益性崗位的設定、工資發放等工作。
(七)人才引智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及人才流動工作;指導全市人才合理流動以及人力資源合理開發;負責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負責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人員和省級優秀專家、省市級人才工程人選的選拔、推薦、培養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鄉土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組織申報並實施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引進項目;研究擬定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敦煌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擔全市引智成果的套用和推廣工作;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核全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力資源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的設立條件、業務範圍,核發許可證,並組織實施年審;審批全市性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洽談會;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監督指導職業中介機構依法運營。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崗位設定等工作。
(八)社會保險股
統籌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擬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全市企業職工離退休審批工作;指導監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擬訂全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失業調控、失業監測、失業預警及應急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
擬訂全市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的政策、規劃、標準、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市直醫療和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退(離)休人員醫療費統籌政策調整和監督檢查;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支付範圍及結算辦法;組織開展工傷預防、補償和康復工作;承擔本市轄區工傷認定工作;負責傷病殘鑑定申報工作。
擬訂農村社會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村幹部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整頓規範各項農村社會保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
(九)仲裁股(加掛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勞動關係政策、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的制訂實施;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貫徹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建立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指導全市勞動標準制定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企業不定時工作制審批工作;承擔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日常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章制度和政策,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人民民眾申訴勞動、人事信訪事項。
(十)勞動保障監察股(加掛勞動監察大隊牌子)
擬訂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監督檢查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組織開展勞動保障資料年審工作;負責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用工備案的登記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和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的舉報、投訴和查處。
(十一)敦煌市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省、市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做好人事人才工作,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負責指導協調全市人才資源的開發和管理工作,審核人才招聘會及人才招聘廣告,協助開展全市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執法檢查。
負責全市高校畢業生登記註冊、就業指導工作,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檔案存放、人事代理、推薦就業等人事服務。
為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提供人事代理服務,並為其辦理職稱評定、檔案工資調整、人事調動、薪酬設計等人事業務。
負責做好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並為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根據本地專業技術人員的結構和實際工作需要,與省內外有關院校通過聯辦、委託代培等方式,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和非在職人員實行定向培養、定向使用,以解決短缺人才的急需與不足,並根據本市經濟發展的需要和企事業單位的需求,開展各類人才的崗前培訓、上崗資格培訓、專業技能培訓、更新知識培訓、在職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組織開展人才市場建設和人才交流服務工作;負責培育、發展各類人力資源市場;組織實施日常中介服務工作,舉辦各種人才交流會、洽談會,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委託審批和審查大型人才招聘會和人才招聘廣告。
負責全市流動人員的人事關係及檔案的管理工作以及全市人才定期普查工作。
負責全市人才的分布、結構、使用、管理等狀況的調查和人才學、人才流動理論研究工作,為各級領導決策和制定有關政策提供依據。
負責擬定本市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的具體辦法,規定。並對各企事業單位搞活內部人才管理,搞好內部人才流動等工作進行指導與協調,並承擔科技人才交流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負責全市人才信息網路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信息服務。
承辦市政府和市人社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敦煌市再就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貫徹落實再就業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政府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制定並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及創業者小額貸款擔保的各項工作程式和制度;
籌措、管理小額貸款基金;
對下崗失業人員及創業者小額擔保貸款申請進行審核,認真調查貸款的對象,選擇的項目及可行性,貸款的用途,自籌資金的情況,還貸能力等,符合條件的,辦理相關的承諾擔保手續;對貸出資金進行跟蹤監督,保證專款專用,並督促到期貸款及時清償;
對微利項目及時申請予以貼息;
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