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4年1月10日,教育部以教體藝〔2014〕1號印發《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根據意見,教育部將對中國小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進行藝術素質測評,並將測評結果記入學生成長檔案,作為綜合評價學生髮展狀況的內容之一,以及學生中考和高考錄取的參考依據。意見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設藝術課程,應確保藝術課程課時總量不低於國家課程方案規定占總課時9%的下限,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按總課時的11%開設藝術課程,國中階段藝術課程課時不低於義務教育階段藝術課程總課時的20%。普通高中要保證藝術類必修課程的6個學分。中等職業學校要將藝術課程納入公共基礎必修課,保證72學時。普通高校要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公共藝術課程,並納入學分管理。鼓勵各級各類學校開發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藝術課程。意見提出,各地要多渠道解決藝術師資短缺問題。要根據課程方案規定的課時數和學校班級數有計畫、分步驟配齊專職藝術教師,重點補充農村、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鎮學校的藝術教師。實行縣(區)域內藝術教師交流制度,鼓勵藝術教師採取“對口聯繫”、“下鄉巡教”等形式到農村學校任教。意見還要求,從2014年開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屬高校要向教育部提交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

教育部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現就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提出如下意見。一、明確思路目標,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1.藝術教育對於立德樹人具有獨特而重要的作用。學校藝術教育是實施美育的最主要的途徑和內容。藝術教育能夠培養學生感受美、表現美、鑑賞美、創造美的能力,引領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養深厚的民族情感,激發想像力和創新意識,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實現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的目標,學校藝術教育承擔著重要的使命和責任,必須充分發揮自身應有的作用和功能。
2.新形勢要求加快發展學校藝術教育。學校藝術教育取得了較大的發展,藝術教育的育人功效日益凸顯,學生藝術素質普遍得到提升,高等學校和中國小相互銜接的藝術教育課程體系初步建立,課堂教學、課外活動和校園文化三位一體的藝術教育發展推進機制基本形成。但是,藝術教育依然是學校教育中的薄弱環節,存在諸多困難和問題,藝術課程開課率不足、藝術活動參與面小、藝術師資短缺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善,農村學校缺乏基本的藝術教育,藝術教育的評價制度尚未建立,這些問題制約了藝術教育育人功能的充分發揮。面對新形勢和新要求,學校藝術教育必須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加快發展。
3.明確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的思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學校藝術教育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遵循學校藝術教育特點與規律,統籌推進各級各類學校藝術教育,探索藝術教育與其他相關學科相結合的途徑與方式,合理配置藝術教育資源,著力加強基礎教育階段藝術教育,加快縮小城鄉、區域、校際間藝術教育發展的差距,建立學校藝術教育和學生綜合藝術素養多元評價制度,強化和完善藝術教育保障機制,努力破解當前藝術教育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學校藝術教育規範科學發展。

二、抓住重點環節,統籌推進學校藝術教育

4.嚴格執行課程計畫,開齊開足藝術課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開設藝術課程,確保藝術課程課時總量不低於國家課程方案規定占總課時9%的下限,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按總課時的11%開設藝術課程,國中階段藝術課程課時不低於義務教育階段藝術課程總課時的20%。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的規定,保證藝術類必修課程的6個學分。中等職業學校按照《中等職業學校公共藝術課程教學大綱》要求,將藝術課程納入公共基礎必修課,保證72學時。普通高校按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公共藝術課程指導方案》要求,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公共藝術課程,並納入學分管理。有條件的學校要開設豐富的藝術選修課供學生選擇性學習。鼓勵各級各類學校開發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藝術課程。
要因地制宜創新藝術教育教學方式,探索簡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實際的藝術教育方法,建立以提高藝術教育教學質量為導向的教學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切實提高藝術教育教學質量。
5.創新活動內容與形式,確保每個學生都能參與藝術活動。開展學生藝術活動要以育人為宗旨,面向全體學生,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導向,體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園文化特質。堅持勤儉節約和量力而行的原則,反對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要進一步辦好大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和高雅藝術進校園活動,抓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傳承學校與基地的建設工作。鼓勵學校開展小型分散、靈活多樣的學生藝術活動,因地制宜建立學生藝術社團和興趣小組,定期舉辦藝術節,讓每個學生都能根據自身興趣愛好自願選擇參加,並形成本地、本校學生藝術活動的特色和傳統。中國小校要深入推進體育藝術“2+1”項目,以班級為基礎,開展合唱、校園集體舞等活動,努力實現學生在校期間能夠參加至少一項藝術活動,培養一兩項藝術愛好。組織學生赴外地參加藝術活動應當徵得其監護人同意,並由學校統一為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加強區域內藝術教育統籌力度,多渠道解決藝術師資短缺問題。要根據課程方案規定的課時數和學校班級數有計畫、分步驟配齊專職藝術教師,重點補充農村、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鎮(鄉)中心國小以上學校的藝術教師。實行縣(區)域內藝術教師交流制度,鼓勵藝術教師採取“對口聯繫”、“下鄉巡教”等形式到農村學校任教。要依託高等學校,特別是師範院校培養合格的中國小藝術教師,在農村學校設立教育實習基地,積極開展頂崗實習。鼓勵中國小優秀骨幹教師擔任高校藝術教育專業的兼職教師,指導學生教學實踐。專職藝術教師不足的地區和學校,可由具有藝術特長的教師和管理人員經必要專業培訓後擔任兼職藝術教師,鼓勵聘用社會文化藝術團體專業人士、民間藝人擔任學校兼職藝術教師。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國家制定的教師資格標準,組織中國小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藝術教師資格認定。在職務評聘、獎勵、進修、培訓等方面,要保證藝術教師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藝術教師承擔學校安排的課外藝術活動輔導工作要計入工作量。
7.整合各類教育教學資源,形成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合力。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調動社會力量關心和支持學校藝術教育,開發利用校外藝術教育資源,將更多的文化建設項目布點在學校,並儘可能向當地民眾開放,實現藝術教育資源共享。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外活動場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學校充分利用當地各種文化藝術場地資源開展藝術教學和實踐活動。鼓勵學校與社會藝術團體及社區建立合作關係。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開放靈活的藝術教育資源共享平台,以國家實施“寬頻中國”戰略為契機,加強藝術教育網路資源建設,支持和輔導藝術教師用好多媒體遠程教學設備,努力提升藝術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將優質藝術教育資源輸送到偏遠農村的學校和課堂。

三、建立評價制度,促進藝術教育規範發展

8.建立中國小學生藝術素質評價制度。依據普通中國小藝術課程標準和中等職業學校公共藝術課程教學大綱,組織力量研製學生藝術素質評價標準、測評指標和操作辦法,2015年開始對中國小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進行藝術素質測評。藝術素質測評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以及教育現代化和教育質量評估體系,並將測評結果記入學生成長檔案,作為綜合評價學生髮展狀況的內容之一,以及學生中考和高考錄取的參考依據。
9.建立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公示制度。要將藝術教育納入學校辦學水平綜合評價體系。中國小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要以藝術課程開課率、課外藝術活動的學生參與度、藝術教師隊伍建設、學生藝術素質為重點開展自評,自評結果應通過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高等學校要把藝術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質量年度報告。
10.建立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制度。2014年開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屬高等學校要向教育部提交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內容包括藝術課程建設、藝術教師配備、藝術教育管理、藝術教育經費投入和設施設備、課外藝術活動、校園文化藝術環境以及實行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公示制度等方面的情況。2015年開始,教育部將編制並發布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

四、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藝術教育保障機制

11.加強組織領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藝術教育領導工作機制,地(市)、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管理藝術教育的相關部門和負責人。各級教研機構要配備音樂、美術等藝術學科教研員,並建立藝術教研員準入、研修、考核機制。中國小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要明確分管藝術教育的校級負責人和職能部門。高等學校要有校級負責人分管藝術教育工作,並明確公共藝術教育教學機構。要有計畫地組織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幹部和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參加藝術教育培訓,提高藝術教育的管理水平。
12.保障經費投入和設施設備配置。各地教育財政投入中要保證藝術教育發展的基本需求,確保藝術教育經費隨教育經費的增加相應增長。鼓勵多種形式籌措資金,增加藝術教育投入。要合理配置藝術教育資源,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推進區域內藝術教育均衡發展。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籌協調下,把農村學校藝術教育設施設備建設納入本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有關項目規劃,並保證配置到位。各級各類學校要執行國家制定的配置標準,充分發揮場館等設施設備的功能,滿足藝術教育教學和大型藝術活動需求。
13.加強藝術教育督導與宣傳力度。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藝術教育納入學校綜合督導評估和素質教育督導評估體系,開展經常性的督導檢查,並向社會公示。教育部將適時組織高等學校公共藝術課程教學檢查。
要在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中加大藝術教育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表彰力度。要進一步加大對藝術教育的宣傳力度,引導全社會都來重視、支持學校藝術教育,尊重、關心藝術教師,為學校藝術教育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教育部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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