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6部門關於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的實施意見

2015年7月22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6部門以教體藝〔2015〕6號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組織領導4部分。 重點任務是:提高校園足球普及水平;深化足球教學改革;加強足球課外鍛鍊訓練;完善校園足球競賽體系;暢通優秀足球苗子的成長通道。

簡述

2015年7月22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6部門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的實施意見》。

意見內容

教育部等6部門關於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的實施意見

教體藝〔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體育局、團委:

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舉措,是夯實足球人才根基、提高足球發展水平和成就中國足球夢想的基礎工程。近年來,校園足球事業取得了積極進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發展模式不斷創新,校園足球定點學校達到5000多所,舉辦各種比賽10萬多次,青少年足球人口不斷擴大。但總體上看,校園足球發展還比較緩慢,發展不平衡,存在普及面不廣、競賽體系不健全、保障能力不足等問題。為進一步落實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總體要求和《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現就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把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作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舉措,作為推進素質教育、引領學校體育改革創新的重要突破口,充分發揮足球育人功能,遵循人才培養和足球發展規律,理順管理體制,完善激勵機制,最佳化發展環境,大力普及足球運動,培育健康足球文化,弘揚陽光向上的體育精神,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全面發展,為提升人口素質、推動足球事業發展、振奮民族精神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強頂層設計,強化政策、標準和項目引導,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增強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活力。

堅持問題導向。樹立科學發展理念,破解發展難題,轉變發展方式,加強基礎條件和基礎工程建設,持久用力、久久為功,促進青少年校園足球健康發展。

堅持統籌協調。以政府為主導,學校為主體,鼓勵社會參與,整合多種資源,完善支持政策,形成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合力。

堅持因地制宜。立足當前實際,著眼長遠發展,充分利用現有基礎,不斷創造良好條件,鼓勵探索多樣化的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模式。

(三)工作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符合人才成長規律、青少年廣泛參與、運動水平持續提升、體制機制充滿活力、基礎條件保障有力、文化氛圍蓬勃向上的中國特色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體系。

普及程度大幅提升。學校普遍開展足球運動,學生廣泛參與足球活動,校園足球人口顯著增加,學生身體素質、技術能力和意志品質明顯提高,形成有利於大批品學兼優的青少年足球人才脫穎而出的培養體系。支持建設2萬所左右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2025年達到5萬所。重點建設200個左右高等學校高水平足球運動隊。

教學改革更加深入。形成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因材施教的青少年校園足球教學體系,課程設定、教學標準、教材教法和教學資源等教學要素更加銜接配套,校園足球教學質量明顯提升。

競賽體系更加完善。形成賽事豐富、賽制穩定和賽紀嚴明的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體系,球隊建設、課餘訓練、賽事運行等更加規範高效,校園足球運動水平穩步提高。

條件保障更加有力。師資配備補充、培養培訓、評價機制和激勵措施等更加多樣有效,完成5萬名青少年校園足球專兼職教師的一輪培訓;鼓勵學生習練足球的綜合評價體系更加健全;場地設施和運動安全管理更加完善,財政資金和社會資本多元投入,形成青少年校園足球持續發展保障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提高校園足球普及水平

加強統籌推進普及。統籌城鄉區域布局,統籌各級各類學校,統籌各類社會資源,鼓勵有基礎的地方和學校探索實踐,加大對農村學校幫扶力度,著力擴大校園足球覆蓋面。鼓勵支持各年齡段學生廣泛參與,積極開展青少年女子足球運動,讓更多青少年體驗足球生活、熱愛足球運動、享受足球快樂。以普及校園足球示範帶動校園田徑、籃球、排球等其他體育運動項目發展。

扶持特色引領普及。遴選一批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重點建設一批普通高等學校高水平足球運動隊,支持其加強建設、深化改革、提高水平和辦出特色,發揮其在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中的骨幹、示範和帶動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創建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試點縣和足球綜合改革試驗區,先行先試,積累經驗,整體推進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

培育文化鞏固普及。把開展競賽、遊戲等形式多樣的足球活動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讓足球運動融入學生生活、紮根校園。大力發展學生足球社團。鼓勵學校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和新媒體搭建信息平台,報導足球活動、交流工作經驗、展示特色成果,營造有利於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的良好文化氛圍。

(二)深化足球教學改革

各級各類學校要把足球列入體育課教學內容,積極推進足球教學模式的多樣化。鼓勵有條件的學校開展以足球為特色的“一校一品”體育教學改革。足球特色學校可適當加大學時比重,每周至少安排一節足球課,不斷提高教學質量。要科學統籌足球教學與其他學科教學,在課時分配、教師配備、教學管理、績效評價等方面為足球教學改革創造良好條件。發布青少年校園足球教學指南、學生足球運動技能等級標準,規範指導校園足球教學。建設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教學資源庫,鼓勵各地各校因地制宜採取多種方式開發共享高質量的足球教學資源,逐步實現優質足球教學資源全覆蓋。依託有條件的單位建立校園足球運動研究基地,加強理論與與實踐研究,提升校園足球運動發展的科學化水平。

(三)加強足球課外鍛鍊訓練

要把足球運動作為學校大課間和課外活動內容,鼓勵引導廣大學生“走下網路、走出宿舍、走向操場”,積極參加校外足球運動。有條件的學校要建立班級、年級和校級足球隊。鼓勵組建女子足球隊。妥善處理好學生足球訓練和文化學習之間的關係。教育部門會同體育等部門指導學校制定科學的校園足球訓練計畫,合理組織校園足球課餘訓練,為喜歡足球和有足球潛能的學生提供學習和訓練機會。

(四)完善校園足球競賽體系

開展豐富多樣的賽事。各地各校要廣泛開展多樣化的足球競賽活動,形成“校校參與、層層選拔、全國聯賽”的足球競賽格局。要組織國小低年級學生參加趣味性足球活動。從國小3年級以上到初、高中學校,要組織班級、年級聯賽,開展校際邀請賽、對抗賽等競賽交流活動。高等學校組織開展院系學生足球聯賽和校際交流活動等。鼓勵學校參加社會組織舉辦的足球賽事和公益活動,加強與國際組織和專業機構的交流合作,組織或參與國際青少年足球賽事活動。

形成穩定規範的賽制。規範競賽管理,構建包括校內競賽、校際聯賽、區域選拔在內的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體系。建成縱向貫通、橫向銜接和規範有序的高校、高中、國中、國小四級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機制。實行賽事分級管理,建立縣級、地市級、省級和國家級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制度。國小階段聯賽範圍原則上不超出地市,國中階段聯賽範圍原則上不超出省(區、市)。高校足球競賽成績要納入高校體育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從2015年起,各地教育部門要按照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方案,依託行業組織、專業機構或社團等分級組織實施本地競賽活動。注重校園足球賽事與職業聯賽、區域等級賽事、青少年等級賽事的有機銜接。

維護公正嚴明的賽紀。完善競賽監督制度,使足球成為青少年學生體驗、適應社會規則和道德規範的有效途徑。提倡公平競賽,安全競賽,文明競賽,完善裁判員公正執法、教練員和運動員嚴守賽風賽紀的約束機制。規範青少年觀賽行為,引導他們遵紀守法、文明觀賽,形成良好的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風氣。

(五)暢通優秀足球苗子的成長通道

各地要注重發現、選拔和重點培養學生足球運動苗子,認真組建本地學生足球代表隊,開展多種形式的集訓、比賽和交流活動。有條件地方的體育、教育部門聯合創建青少年足球訓練中心,為提高學生足球運動水平提供綜合服務。組織全國性校園足球夏(冬)令營,聘請國內外高水平教練集中培訓各地選送的優秀學生足球運動員。建立教育、體育和社會相互銜接的人才輸送渠道,拓寬校園足球學生運動員進入國家足球後備人才梯隊、有關足球職業俱樂部和選派到國外著名足球職業俱樂部的通道。依託全國學生學籍管理系統,建立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管理信息系統,動態監測學生學習、升學和流動情況,並提供相應支持服務。研究制定學生足球運動員註冊管理辦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多渠道配備師資。各地要採取多種方式,配足補齊校園足球教師。制訂校園足球兼職教師管理辦法,鼓勵專業能力強、思想作風好的足球教練員、裁判員,有足球特長的其他學科教師和志願人員擔任兼職足球教師。完善政策措施,創新用人機制,為退役運動員轉崗為足球教師或兼職足球教學創造條件。建立教師長期從事足球教學的激勵機制。

多方式培養培訓師資。加強體育教育專業建設,鼓勵學生主修、輔修足球專項,培養更多的合格足球教師。制定校園足球教師培訓計畫,開發相關培訓資源,組織開展足球教師教學競賽、經驗交流和教研活動,著力提升足球教師教學實踐能力和綜合職業素養。2015年起,組織開展國家級青少年校園足球骨幹師資專項培訓。各地要結合實際開展多種方式的教師培訓。聯合行業組織,聘請國內外高水平足球專家培訓校園足球教師、教練員、裁判員。選派部分優秀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管理人員、教師、教練員、裁判員到國外參加專業培訓和交流活動。

(二)改善場地設施條件

加快場地設施改造建設。各地要把校園足球活動的場地建設納入本行政區域足球場地建設規劃,納入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則,加大場地設施建設力度,創造條件滿足校園足球活動要求。鼓勵建設小型多樣化足球場地設施。在現有青少年培養、實踐基地建設中,規劃和建設好足球場地設施。

推動場地設施共建共享。各地要統籌體育場地設施資源的投入、建設、管理和使用,鼓勵各地依託學區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動中心,同步推進學校足球場地向社會開放和社會體育場地設施向學校開放,形成教育與體育、學校與社會、學區與社區共建共享場地設施的有效機制。

(三)健全學生參與足球激勵機制

把足球學習情況納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參考。加強足球特長生文化課教學管理,完善考試招生政策,激勵學生長期積極參加足球學習和訓練。允許足球特長生在升學錄取時合理流動,獲得良好的特長發展環境。研究完善高校高水平足球隊管理辦法和招生政策,增加高校高水平足球運動隊數量,適度擴大招生規模。拓展青少年出國交流機會,經過選拔推薦可以參加國際校園足球賽事和交流活動。

(四)加大經費支持力度

各地應當加大對青少年校園足球的投入,統籌相關經費渠道對校園足球改革發展給予傾斜。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市場參與、多方籌措支持校園足球發展的經費投入機制。各地要最佳化教育投入結構,積極創造條件,因地制宜逐步提高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經費保障水平,支持學校開展足球教學、訓練和比賽。

(五)完善安全保險制度

各地要加強校園足球運動傷害風險管理,制定安全防範規章制度,加強運動安全教育、檢查和管理,增強學生的運動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完善保險機制,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提升校園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後顧之憂。

(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各地要加大規劃、政策、標準引導力度,多渠道調動社會力量支持校園足球發展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職業足球俱樂部、足球學校、體育運動學校在人才培養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有條件的體育俱樂部、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聯合開展有利於校園足球發展的公益活動。完善相關政策,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校園足球領域。在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設立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基金,多渠道吸收社會資金。創新校園足球利用外資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以及其他組織的支持。

四、組織領導

(一)充分發揮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作用

教育部門應履行好青少年校園足球主管責任,負責校園足球的統籌規劃、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體育部門發揮人才和資源優勢,加強技術指導、行業支持和相關服務。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統籌場地設施規劃與實施。財政部門負責制定推動校園足球工作的相關支持政策。宣傳部門加大宣傳支持力度,統籌營造社會輿論氛圍。共青團系統負責組織或者參與開展校園足球文化活動。教育督導部門要將校園足球納入教育督導指標體系,制定校園足球專項督導辦法,定期開展專項督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執行領導小組決策、協調成員單位積極推動各項任務落實。成立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專家委員會,加強對校園足球的指導。

(二)把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納入重要工作日程

各地要高度重視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參照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模式,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制定本地區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規劃,實施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項目,明確支持政策,增強管理能力,提升服務水平。鼓勵各地成立青少年校園足球協會,承擔本地校園足球的具體工作。加強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質量監測,定期發布全國和各地區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水平報告。

(三)最佳化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輿論環境

大力宣傳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理念、育人功能,校園足球文化和先進經驗做法,及時報導和播出學生足球賽事,鼓勵影視行業和企業拍攝有關校園足球題材影視作品,在廣大青少年中掀起愛足球、看足球、踢足球的熱潮,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校園足球發展的良好氛圍。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體育總局 共青團中央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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