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環境的分類
教育的環境是複雜的,不僅是因為構成環境的因素之多,而且還因為環境因素時刻處於變化之中,它有時甚至是無形的,當人們發現某種因素制約著教育發展,成為教育發展的障礙時,才感覺到它的存在。因此,從不同的角度來認識環境,有利於把握教育環境的內涵,有利於有效地選擇環境、最佳化環境。1.根據環境的內容,可把教育環境分為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教育的自然環境就是影響教育發展的自然條件的綜合,包括學校的地理位置、氣候條件、自然景觀、影響師生身心的空氣、溫度、光線、聲音、顏色、氣味等。如南方學校與北方學校、城市學校與農村學校、山區學校與平原學校,在自然條件方面就存在很大差異。教育的社會環境就是影響教育發展的社會條件的綜合。包括國家和地方的政治經濟制度,經濟發展狀況、科學發展水平、社會風氣、文化傳統、教育傳統、教育體制、教育行政管理水平、家庭的經濟狀況和心理因素、學校內部的各種物質條件、學校中的人際關係、文化氛圍等。如重點學校和一般學校的差異、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中學的差異主要是教育的社會環境差異造成的。
2.根據環境對教育的影響方式,可把教育環境分為直接環境和間接環境。教育的直接環境是指對教育直接發生作用的條件的綜合。如教育政策法規、教育體制、教育結構、教育物質設備、教育觀念等。教育的間接環境是指對教育間接發生作用的條件的綜合。如人口數量、人事制度、文化傳統、學校分布、政治經濟發展狀況、科技發展速度和水平等等。
3.根據對教育發生影響的因素的來源,可把教育環境分為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教育的內部環境是指來自學校教育系統內部的、影響教育質量的因素的綜合,主要包括學校的物質環境(校園、教學樓、圖書館、禮堂、實驗室、教師辦公室、操場、食堂、草坪、花壇、水池、體育器材等)、學校的制度環境(校規、校紀、班規、班紀等)、學校的文化環境(校風、班風、學風、文化氛圍等)、學校的人際環境(學校領導與教師的關係、教師和學生的關係、教師和教師的關係、學生和學生的關係等)、學校的心理環境(師生的精神風貌、情感狀態、個性特徵等)。教育的外部環境就是來自學校以外,對教育發生影響的因素的綜合。如社會教育觀念、政府教育行為(教育決策、教育投入、教育督導等)、社會的辦學行動、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信息、教育行政管理水平、親職教育因素等。
4.從對教育發生作用的環境因素的存在方式,可把教育環境分為顯形環境和隱形環境。教育的顯形環境就是對教育發生直接的、即時的、顯著的影響的環境。如教育方針政策、教學物質條件、教育管理水平、課程設定、教材等。教育的隱形環境就是對教育發生潛移默化影響的,以觀念形態或心理方式出現的因素。如大眾教育意識、校風、班風、教育活動中的人際交往、教學氛圍等。
教育環境與教育的關係
教育與教育環境的關係事實上就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及其活動與其環境的關係。教育與其環境的關係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辯證統一的。一方面,教育的發展離不開環境,環境制約著教育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另一方面,教育不是對環境的簡單適應,它可以對環境進行選擇、吸收和改造,因為,環境對教育的影響是通過人的活動來實現的。在人與環境的互相作用中,人不是消極被動地接受環境的影響,而是通過活動對環境作出主觀能動反映。(一)教育環境的功能
所謂功能就是事物本身的功效能力,是一個系統所具有的對其他系統施加影響的一種屬性。教育環境的功能就是教育環境對教育的作用,教育環境對人的作用早就為人們所認識。如孟母三遷的故事就充分說明了環境的重要性。後來,捷克教育家夸美紐斯較系統地提出了學校教育的環境問題。他曾構想:“學校應該設在一個安靜的地點,要遠離塵囂和分心的事物。”隨著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環境日益複雜,人對環境的依賴性也越來越大,教育環境作為一種特殊的環境在個體發展中的作用也日益為人們所重視。教育環境對教育的作用表現為正向功能和負向功能兩方面。不良的教育環境會阻礙教育的正常發展,造成教育環境與教育的惡性循環,產生負向功能;良好的教育環境就會促進教育的發展,產生正向功能。最佳化實踐能力培養的環境就是形成教育與其環境的良性循環機制,充分發揮教育環境的正向功能,避免教育環境的負向功能。教育環境的正向功能具體表現在:
1.保證功能。教育環境的保證功能是指教育環境可以給教育的發展提供物資保障、財力保障、人力保障、制度保障、信息保障等。首先,辦教育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隨著我國經濟實力增長和綜合國力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政府對教育的投入也不斷增多,廣大人民民眾的辦學熱情不斷高漲,一幢幢新的校舍拔地而起,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學校的建築面貌,許多學校也添置了現代化的教育儀器設備,教育教學的物質條件大大改觀。其次,辦教育需要一定的人力,主要是合格的師資。前些年,由於受商品經濟的負面影響,讀書無用論的思潮上升,師範學校的生源受到極大幹擾,加上在校的教師“下海”,影響了師資水平,進而影響了教育質量。近年來,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氣再次興起,吸引了大批優秀人才熱心從教,師資力量得到了穩定和充實。再次,辦教育還需要一定的法規保證。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教育立法、依法治教也顯得尤為重要。我國政府不失時機地制訂了一系列教育政策法規,各地也相應地制訂了具體的教育措施,為我國實踐教育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證。特別是《義務教育法》的頒布,使我國基礎教育的發展進入了法制化的軌道。
2.導向功能。教育環境的導向功能是指教育環境對教育價值取向具有干預、定向的作用。教育環境內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都有自己的發展規律,教育的功能最終要通過對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的作用表現出來。社會有目的的規律性的發展需要不僅是教育工作的出發點之一,也是歸宿點,能否符合這種需要是衡量教育成敗的客觀尺度。在我國,曾出現過“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時期,教育作為上層建築領域的一部分,主要為階級鬥爭服務。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政策導向,又使教育轉到為經濟建設服務的軌道。現代社會又要求教育要為社會的全面發展服務,培養素質全面的人。社會環境對教育的導向功能主要是通過政府、法規、制度、輿論等中介實現的。這種導向轉化為教育的價值取向,並最終落實到學校的辦學指導思想和人才模式、人才結構上。目前,我國經濟的振興和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面發展與進步,要求學校樹立培養實踐能力的教育觀,按照實踐能力培養模式培養積極進取、有開拓精神、有高尚道德品質和責任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紮實的、有較強適應能力、有良好個性和多種特長的人才。
3.激勵功能。教育環境的激勵功能是指良好的教育環境可以有效地激勵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學熱情和學生的學習熱情,調動他們的自覺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良好的教育環境一方面可以表現為尊師重教、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理論導向、政策導向、輿論導向,它給師生提供信念支持和精神動力,進而促使他們滿腔熱情地工作和勤奮學習;另一方面表現為良好的人際關係和舒適的工作與生活條件,給師生創造寬鬆的心理氣氛和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避免分散精力,專心地教學或學習。4.調整功能。教育環境的調整功能是指教育環境對教育發展的控制、調節作用。它是伴隨著環境的導向功能產生的。在不同時期,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的發展對教育的發展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國家要從教育方針、政策、教育體制、教育結構、教育內容等作巨觀上的調整。各個學校也要根據國家的巨觀調整作出教育行為方式的改變。
(二)教育對其環境的選擇、利用與改造
教育是人類的一種有目的的實踐活動,它不應消極、被動地適應環境,而應有自己的能動性。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們可以選擇、吸收、利用、改造環境,使環境為教育發展服務。特別是教育在人類杜會發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的今天,教育的能動性不僅是其自身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現代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現代教育的能動性主要表現在:
1.對教育環境的選擇。教育對其環境的選擇主要包括對教育信息內容、教育時機、教育地點等的選擇。因為環境總是具有積極和消極兩面性,如果聽任環境的支配,那么,教育就喪失了自己的獨立性,教育就無法實現促進社會和個人全面發展的功能。教育具有選擇性是由從事教育工作的人的積極性決定的。教育的選擇性對外表現為吸收科學技術知識、先進的思想為教育內容、利用好的政策導向為教育創造發展良機、吸引大批優秀人才從教等,對內表現為選擇最佳的教學內容和最先進的教育教學思想觀念、方法、手段等。
2.對教育環境的利用。對環境的利用就是教育在選擇其環境有利因素後,將其轉化為促進教育發展的能量。如優先發展教育的戰略決策、社會對人才的迫切需要、社會的辦學熱情、各級政府對教育的重視和投入等,都是可以利用的教育資源。對教育環境利用的實質就是把握教育發展的機遇,加速教育的發展。
3.對教育環境的改造。教育對環境的改造,從巨觀上說,可以提高民族素質,為社會主義事業培養合格的人才,進而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振興民族和國家;從微觀上說,可以振興當地的經濟,淨化社區的社會風氣。實踐證明,“小環境”影響“大環境”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有的教師用自己的良好的人格打動了學生、教育了家長;有的學校用良好的校風校紀淨化了社區的風氣,提高了當地的道德水平;有的縣、鄉、村用其豐碩的教育資源改變了當地的經濟面貌。這些無一不是教育的作用。教育對其環境的改造是教育能動性的突出表現,是現代教育的重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