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功能

教育文化功能是指教育系統對文化的保存、發展所起的作用。教育的社會發展功能之一。主要表現為:(1)選擇、傳遞、保存文化。教育藉助公開課程(教學計畫所規定的課程)和隱性課程等形式,為學生提供適應社會生活的知識、技能、規範和價值,有選擇地繼承文化遺產,保存社會文化模式。(2)創造、更新文化。教育系統中進行的科學研究、設計,以及教育培養學生具有與文化相關的個性和創造力,都直接或間接地促進了文化的創造和更新。(3)傳播文化。現代教育,尤其是現代高等學校的校際交流(學術交流、資料交流、聯合培養學生等),直接促進了不同社會或地區文化的傳播。(4)影響“身份文化”的分層。不同層次和類型的教育賦予不同的個體以一種相對特殊的“身份文化”——一定的社會期望、自我認同、自我期望、知識結構等。

關於教育是否是文化的更新者,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教育社會學中的功能論學派和衝突論學派之間存在不同看法。功能論學派視教育為文化的革新者,衝突論學派則認為,文化具有階級性,資本主義教育不可能更新文化,而只是再生產某種“支配性文化資本”,以維持目前的階級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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