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教學設計能力是以對教學內容和學生的理解為基礎來設計總體的教學進程、教學方法和教學組織形式的能力。簡而言之,就是教師在上課前對教學過程中的各要素進行最佳最佳化組合的能力。
基本內容
1.課堂教學目標設計的能力。課堂教學目標是多元的,有知識、技能、能力、態度、情感與創造力培養等方面的目標,要求教學目標符合課程標準的要求,切合學生實際,目標明確、具體、準確。
2.教學內容設計能力。教學內容設計應重點突出,難度、深度恰當,符合學生最近發展區,並注意與已學知識、相關學科知識的聯繫,注重策略性知識的教學。教師要有結合自身教學特長對教學內容進行最佳化組合的技能。
3.課堂教學方法手段設計的能力。教學方法手段的設計應與教學目標、內容相匹配,注意創設問題情境,展示思維過程,新舊知識聯繫自然。教學組織管理民主,氣氛寬鬆,反饋及時,交流多向,評價激勵科學有力。
4.教學模式和教學策略設計的能力。為了完成預定的教學任務,必須藉助具體而有效的教學模式和教學策略。對常見教學模式和教學策略的理解和掌握是選擇恰當的基礎。目前適合於中國小的教學模式和教學策略主要有個別化教學、小班化教學、小組教學、討論式教學、合作教學、分層教學、情境教學等多種教學模式和教學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