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子第二

教子第二,即《教子篇》,是《顏氏家訓》里的第二篇,是我國南北朝時北齊文學家顏之推的的傳世代表作。

作品簡介

教子篇是《顏氏家訓》里的第二篇。

《顏氏家訓》是我國南北朝時北齊文學家顏之推的的傳世代表作。他結合自己的人生經歷、處世哲學,寫成《顏氏家訓》一書告誡子孫。《顏氏家訓》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內容豐富、體系宏大的家訓,也是一部學術著作。闡述立身治家的方法,其內容涉及許多領域,強調教育體系應與儒學為核心,尤其注重對孩子的早期教育,並對儒學、文學、佛學、歷史、文字、民俗、社會、倫理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文章內容切實,語言流暢,具有一種獨特的樸實風格,對後世的影響頗為深遠。

作品正文

第一段

【原文】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①,不教不知也。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②之。書之玉版,藏諸金匱③。生子咳嫕,師保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矣。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④,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⑤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⑥其所欲,宜誡翻獎,應訶⑦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已習,方複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成長,終為敗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⑧!

【注釋】

①中庸之人:中等智力的人,普通人。

②節:約束,限制。

③匱:柜子。這個意義後來寫作“櫃”。

④稚:兒童。

⑤笞(chī):用竹杖、荊條打。

⑥恣:放縱。

⑦訶:同“呵”。怒斥、喝斥。

⑧誠哉斯語:主謂倒置。

【譯文】

智力超群的人,不用教育他就能成才;智力遲鈍的人,雖然教育他也沒有用處;智力中常的人,不教育他就不會明白事理。古時候,聖王有所謂胎教的方法:王后懷太子到三個月時,就要搬到專門的房間,不該看的就不看,不該聽的就不聽,音樂、飲食,都按照禮節制。這種胎教的方法,都寫在玉版上,藏在金櫃裡。太子生下來到兩三歲時,師保就已經確定好了,從那時起開始對他進行孝、仁、禮、義的教育訓練。普通平民縱然不能如此,也應當在孩子知道辨認大人的臉色、明白大人的喜怒時,開始加以對他們教誨,叫他去做他就能去做,叫他不做他就不會去做。這樣,等到他長大時,就可不必對他打竹板處罰了。當父母的平時威嚴而且慈愛,子女就會敬畏謹慎,從而產生孝心。我看這人世上,父母不知教育而只是溺愛子女的,往往不能這樣;他們對子女的吃喝玩樂,任意放縱,本應告誡子女的,反而獎勵,本應呵責,反而面露笑容,等到子女懂事,還以為按道理本當如此。子女驕橫傲慢的習氣已經養成了,才去制止它,把子女鞭抽棍打死也樹立不起威信,對子女火氣一天天增加,招致子女的怨恨,等到子女長大成人,終究是道德敗壞。孔子說:“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便是這個道理。俗話又說:“教媳婦趁新到,教兒子要趕早。”這句話一點不假啊!

第二段

【原文】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呵怒①,傷其顏色②,不忍楚③撻慘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針艾④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注釋】

①但:只,僅僅。重:難,不願意。

②顏色:臉色,神色。

③楚:荊條,古時用作刑杖。引申為用刑杖打人。

④針艾:針灸。有中醫用針具刺,用艾熏灼。

【譯文】

一般人不去教育子女,也並不是想讓子女去犯罪;只是不願意看到子女受責罵而臉色沮喪,不忍心子女被荊條抽打受皮肉之苦罷了。這應該用治病來打比方,子女生了病,父母怎么能不用湯藥針艾去救治他們呢?也應該為那些勤於督促訓導子女的父母想一想,他們難道願意虐待自己的親骨肉嗎?確實是不得已啊。

第三段

【原文】

王大司馬①母魏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時,為三千人將,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梁元帝②時,有一學士,聰敏有才,為父所寵,失於教義:一言之是③,遍於行路④,終年譽之;一行⑤之非,揜⑥藏文飾,冀其自改。年登婚宦⑦,暴慢日滋⑧,竟以言語不擇,為周逖⑨抽腸釁鼓雲。

【注釋】

①王大司馬:即王僧辯,字君才,南朝梁人。

②梁元帝:即蕭繹(508—554),字世誠。南朝梁皇帝。武帝第七子。

③是:正確。

④行路:路人。

⑤行:做,執行。

⑥揜:通“掩”。掩蓋,遮蔽。

⑦婚宦:結婚和做官。這裡指成年。

⑧滋:滋長。

⑨周逖:據《陳書》記載,“其人強暴無信義”。

【譯文】

大司馬王僧辯的母親魏老夫人,品性十分嚴謹方正;王僧辯在湓城時,是三千士卒的統帥,年紀也過四十了,但稍微不稱魏老夫人的意,老夫人就用棍棒教訓他。所以,王僧辯才能成就功業。梁元帝的時候,有一位學士,聰明有才氣,從小被父親寵愛,疏於管教:他若一句話說得漂亮,當爹的巴不得能使過往行人都曉得,一年到頭都掛在嘴上;他若一件事有了閃失,當爹的為他百般遮掩粉飾,希望他能悄悄改掉。學士成年以後,凶暴傲慢的習氣是一天賽過一天,終究因為說話不檢點,得罪了周逖,被殺掉後,腸子被抽出,血被拿去塗抹戰鼓。

第四段

【原文】

父子之嚴①,不可以狎②;骨肉之愛,不可以簡③。簡則慈孝不接④,狎則怠慢⑤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⑥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⑦。或問曰:“陳亢⑧喜聞君子之遠其子,何謂也?”對曰:“有是也。蓋君子之不親教其子也。《詩》⑨有諷刺之辭,《禮》有嫌疑之誡,《書》⑩有悖亂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譏,《易》有備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親授耳。”

【注釋】

①嚴:威嚴。

②狎:親近而不莊重。

③簡:簡慢。

④慈孝不接:是說慈和孝不能接觸,就是慈和孝都做不好。

⑤怠慢:懈怠輕忽。

⑥狎(xiá):狎昵,親昵。

⑦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是說為父母按摩止痛止癢,鋪床疊被,這是不簡慢禮節的辦法。

⑧陳亢:孔子的學生。

⑨《詩》:《詩經》的簡稱。儒家經典之一。

⑩《書》:《尚書》的簡稱。儒家經典之一。

《春秋》:即編年體《春秋》史。儒家經典之一。相傳系孔子依據魯國史官所編《春秋》整理修訂而成。

《易》:《周易》的簡稱。也稱《易經》。儒家重要經典之一。相傳為周朝人所作。

通言:互相談論。

授:傳授。

【譯文】

以父親的威嚴,就不應該對孩子過分親昵;以至親的相愛,就不應該不拘禮節。不拘禮節,慈愛孝敬就都談不上了;如果過分親昵,那么放肆不敬之心就會產生。從有身份的讀書人往上數,他們父子之間都是分室居住的,這就是不過分親昵的道理;當晚輩的替長輩抓搔,收拾臥具,這就是講究禮節的道理。有人要問:“陳亢這人很高興聽到君子與自己的孩子保持距離的事,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呀?”我要回答說:“不錯啊,大約君子是不親自教授自己孩子的。因為《詩》裡面有諷刺罵人的詩句,《禮》裡面有不便言傳的告誡,《書》裡面有悖禮作亂的記載,《春秋》裡面有對yín亂行為的指責,《易》裡面有備物致用的卦象,這些都不是當父親的可以向自己孩子直接講述的,因此君子不親自教授自己的孩子。”

第五段

【原文】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①;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②,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為之。趙王③之戮,父實使之。劉表④之傾宗覆族,袁紹⑤之地裂兵亡,可為靈龜⑥明鑑也。

【注釋】

①均:同樣。此處有一視同仁之意。

②矜憐:憐憫,同情。

③趙王:即趙隱王如意。漢高祖與戚姬所生之子。

④劉表(142—208):字景升,東漢末山陽高平(位於今山東魚台東北)人。東漢遠支皇族。

⑤袁紹(?—202):字本初,東漢末汝南汝陽(位於今河南商水西南)人。在與各地勢力的混戰中,據有冀、青、幽、並四州,成為當時地廣兵多的割據勢力。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在官渡為曹操所敗,不久病死。

⑥靈龜:龜名。舊時用以占卜。

【譯文】

人們喜愛自己的孩子,卻很少有能夠一視同仁的。從古到今,這中間的弊端可夠多了。那聰穎伶利又漂亮的孩子,當然值得賞識喜愛,那愚蠢遲鈍的孩子,也應該對他憐憫同情才是,有那偏寵孩子的人,雖然想以自己的愛厚待他,反而以此加害他。共叔段的死,實際就是他母親造成的。趙王如意的被殺,實際是他的父親造成的。其他如劉表的宗族傾覆,袁紹的兵敗地失,這些事例都像靈龜、明鏡一樣可供借鑑啊。

第六段

【原文】

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①,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②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俯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③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

【注釋】

①書疏:奏疏、信札之類。

②伏:通“服”。

③致:到。

【譯文】

齊朝有一位士大夫,曾經對我說:“我有個孩子,現在已經17歲了,非常通曉公文的書寫,我教他講鮮卑語、彈奏琵琶,他逐漸地快掌握了,用這些特長去為王公們效勞,沒有不寵愛他的,這也是一件緊要的事啊。”我當時低著頭,沒有作回答。這個人教育孩子的方法,真令人詫異啊!假如因幹這種職業,就可當上宰相,我也不願讓你們去乾。

作品賞析

《教子》篇主要闡述了對士大夫子弟的教育問題,認為兒童的早期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對於幼兒的教育,必須處理好教育和愛護的關係,父母對幼兒時期的孩子是非常疼愛的,而過分地溺愛也是有害而無益的。教育孩子必須要有正確的立場,恰當的方法,首要的是重視孩子早期的品德教育,因為良好的品德是成人的基礎。

作者簡介

顏之推原籍琅邪臨沂(今山東省臨沂市),世居建康(今南京市),生於士族官僚家庭,世傳《周官》、《左氏春秋》。他早傳家業,12歲時聽講老莊之學,因“虛談非其所好,還習《禮》、《傳》”,生活上“好飲酒,多任縱,不修邊幅。”他博覽群書,為文辭情並茂,得梁湘東王賞識,19歲就被任為國左常侍。後投奔北齊,歷20年,官至黃門侍郎。公元577年 ,北齊為北周所滅,他被征為御史上士。公元581年 ,隋代北周,他又於隋文帝開皇年間,被召為學士,不久以疾終。依他自敘,“予一生而三化,備苶苦而蓼辛”。嘆息“三為亡國之人”。傳世著作有《顏氏家訓》和《還冤志》等。《顏氏家訓》共二十篇,是顏之推為了用儒家思想教訓子孫,以保持自己家庭的傳統與地位,而寫出的一部系統完整的親職教育教科書。這是他一生關於士大夫立身、治家、處事、為學的經驗總結,在封建親職教育發展史上有重要的影響。後世稱此書為“家教規範”。

後世影響

《教子篇》出自《顏之推·顏氏家訓·第二篇》

《顏氏家訓》成書於隋文帝滅陳國以後,隋煬帝即位之前(約公元6世紀末)。是顏之推記述個人經歷、思想、學識以告誡子孫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別是序致第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後娶第四、治家第五、風操第六、慕賢第七、勉學第八、文章第九、名實第十、涉務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誡兵第十四、養心第十五、歸心第十六、書證第十七、音辭第十八、雜藝第十九、終制第二十。

《顏氏家訓》對後世有重要影響,特別是宋代以後,影響更大。宋代朱熹之《國小》,清代陳宏謀之《養正遺規》,都曾取材於《顏氏家訓》。不唯朱陳二人,唐代以後出現的數十種家訓,莫不直接或間接地受到《顏氏家訓》的影響,所以,王三聘說。“古今家訓,以此為祖。”從《顏氏家訓》之多次重刻,雖歷千餘年而不佚,更可見其影響深遠。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