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商標(WEAK MARK):標記性弱、敘述性強,商標文字或圖形本身還標示某種實際存在的物體或含有某種實際意義的商標。
敘述商標是用直接敘述商品或服務特點、質量、數量等的辭彙作為商標,是顯著性最弱的商標。敘述性商標按《商標法》的規定是不能獲得註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