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犯不引渡原則

這是關於庇護政治犯的立法的開端,也為政治犯不引渡原則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後來,在歐洲國家間訂立的引渡條約中,大都有政治犯不引渡的規定。 這樣,政治犯不引渡就逐漸成為歐洲國家普遍接受的原則,現在已成為各國公認的國際法原則。

政治犯不引渡原則
國際上公認的一條國際法原則,並已被許多引渡條約所套用。即一國對於在其境內的某一外國人因民族、種族、國籍、宗教、參加某一政治團體或具有某種政治觀點而遭受其本國或居住地國通緝、審判或判刑而給予庇護,拒絕將其交給其本國或經常居住地國。
1793年《法國憲法》中規定:法國給予為爭取自由而從本國逃亡到法國的外國人以庇護。這是關於庇護政治犯的立法的開端,也為政治犯不引渡原則的形成奠定了基礎。1833年,比利時制定了第一個禁止引渡政治犯的法令。後來,在歐洲國家間訂立的引渡條約中,大都有政治犯不引渡的規定。這樣,政治犯不引渡就逐漸成為歐洲國家普遍接受的原則,現在已成為各國公認的國際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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