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定義
政府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CIO)是一個在政府部門中負責信息技術系統戰略策劃、規劃、協調和實施的官員,他們通過謀劃和指導信息技術資源的最佳利用來支持政府部門的目標。政府CIO在政府部門的最高領導層占有一席之地,在部門“一把手”的領導下,參與政府部門的戰略決策。
職業作用
已開發國家的經驗表明,CIO在組織推進信息化的過程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這對於建立合理的組織結構,以便有效地推進我國的信息化建設,有著積極的借鑑作用。近年來,我國一些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尤其是實行了CEO制度的企業,也在試行著自己的CIO制度,並取得了積極的效果。但在政府部門,CIO的職位設立和相應制度的建立尚處於呼籲階段。為了全面推進電子政務建設,迫切要求在政府部門建立CIO制度。
一般來說,信息化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能是實現信息技術戰略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過程的整合,最佳化政府部門的業務流程,實現政府部門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利用和廣泛共享。具體職責大致包括:組織制定政府部門電子政務發展戰略,參與制定部門的總體工作部署;組織制定政府部門電子政務規劃和實施方案;提出政府部門電子政務建設投資建議,參與電子政務項目投資決策,負責硬體設備、軟體系統的採購工作;負責政府信息資源管理與政府知識管理;負責政府部門信息技術人才招聘和公務員信息技術套用技能培訓;負責政府IT部門的日常管理;負責政府部門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全程管理。
工作崗位設定
電子政務的市級管理機構應該設定在什麼部門還存在意見分歧。以前不少人錯誤地認為電子政務是技術人員的事,只要有錢、有技術人員,事情就可以辦成。但是技術人員又不宜進入公務員隊伍,因此就在政府機關內設機構之外設定了諸如各類信息中心、計算中心等行政事業單位。
有人認為,電子政務是電子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方面的事,電子政務推進工作應由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科技主管部門承擔。有人認為,電子政務建設需要政府財政投資,電子政務推進工作應由巨觀調控部門或財政主管部門承擔。有人認為,在中國行政管理體制里,辦公廳/室是政府管理的中心樞紐,電子政務推進工作應由行政辦公部門承擔。
目前,全國各地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的人事安排情況很不一樣,有的由政府辦公廳/室主任兼任,有的由政府副秘書長兼任,有的由信息中心主任兼任,有的由計委/發改委副主任兼任,有的由信息產業廳/局一把手兼任,還有的由科技廳/局一把手兼任。
電子政務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需要協調好各個方面的利益。這就要求信息化主管具有較高的行政權力,能夠調動各路信息化建設人馬。因此,真正意義上的政府CIO應該是各級單位/部門中主管信息化工作的副手。
從縱向來看,政府CIO應該是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總理、副省長、副市長、副縣長或副區長。從橫向來看,政府CIO應該是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部長、副主任、副司長、副廳長、副局長、副處長、副科長。
就目前情況來說,信息產業廳/局長、信息辦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或其他信息化管理部門領導,實際上已經承擔起CIO的職責。關鍵是理順信息化管理體制,賦予他們相應的權力;建立合理的CIO績效考核制度,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公務員培訓中心應該加強對各級政府信息化工作分管領導、信息化管理機構領導的培養,使他們能夠把信息化和政府事務有效地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