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政府經濟學:透視"有形之手"的邊界》是由上海人民出版社,格致出版社出版的。
作者簡介
肖林,1965年生,上海交通大學金融管理學博士,研究員。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上海交通大學兼職教授、上海海事大學客座教授、上海市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委員會委員等職。曾先後供職於企業和政府,歷任上海市發展計畫委員會綜合計畫處副處長、政策法規處處長、經濟調節處處長、發展規劃處處長、上海市發展計畫委員會副總經濟師等職。2003-2004年間在國務院研究室作為起草組成員參加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務院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檔案起草。
主要研究領域為金融與資產管理、巨觀經濟分析與政策、戰略管理。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研究項目、上海市重大決策諮詢研究課題等數十項,其中主持或主要完成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國家戰略研究》、《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洋山深水港區建設論證報告》、《上海國際航運中心與內河航運聯動問題研究》、《當前需正確認識和把握八大經濟關係》、《上海人口、城鎮、產業和生態協調發展戰略研究》、《上海市“十一五”規劃戰略研究》等多項重大課題獲省部級以上研究成果獎。
發表學術論文200餘篇,出版有《融資管理與風險價值》、《金融貿易全球化戰略協同》、《利率期限結構與固定收益證券定價》、《中國債券市場發展戰略》、《中國都市圈服務經濟與全球化競爭戰略》、《中國市場經濟體制模式政策》等多部學術專著。
圖書目錄
上篇 政府經濟學理論與方法
第1章 巨觀經濟調控
1.1 導論
1.2 巨觀經濟調控的主要指標
1.3 經濟性手段的運用
1.4 行政手段的運用
1.5 經濟法制手段的運用
1.6 國外政府巨觀調控決策分析
第2章 公共選擇與公共財政
2.1 公共選擇理論
2.2 公共政策
2.3 公共財政
第3章 政府投資
3.1 政府投資基本概念
3.2 政府投資管理基本理論
3.3 政府投資行為的經濟學分析
第4章 政府投融資創新與資金流量分析方法
4.1 基礎設施特許權經營制度
4.2 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投融資機制探討
4.3 無直接現金流的基礎設施投融資機制探討
4.4 有現金流的基礎設施投融資機制探討
4.5 難估算現金流的基礎設施投融資機制探討
第5章 政府治理與中國經濟
5.1 中國政府行政成本的經濟學分析
5.2 中國的政府管理創新與公共選擇
5.3 中國市場化取向改革的巨觀調控歷程
5.4 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層次矛盾
5.5 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與長三角聯動發展
第6章 全球化與中國經濟戰略
6.1 日本通貨緊縮分析及對中國的啟示
6.2 東南亞金融危機分析及對中國的啟示
6.3 全球化戰略機遇與“四個中心”建設國家戰略
6.4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崛起
6.5 巨觀調控與中國經濟安全戰略
下篇 經濟發展與政府作用若干問題研究——以上海為例
巨觀調控的若干理論與實踐問題
巨觀調控、科學發展與上海未來發展
巨觀調控與股票市場結構性問題
上海房地產市場調控:調節需求以抑制房價上漲
政府調控與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
對加快上海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的思考
服務經濟——產業結構演進的方向
上海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思路
CEPA對上海及區域經濟的影響與建議
從上海投融資改革看政府投資管理創新方向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要聚焦五大突破
上海發展戰略和長三角經濟圈的形成
文摘
上篇 政府經濟學理論與方法
第1章 巨觀經濟調控
1.5 經濟法制手段的運用
1.5.1 經濟法制手段的特點
經濟法制包括經濟立法和經濟司法。從政策手段的角度來考察,經濟法制就是國家依靠法權的強制力量來保障經濟政策目標實現的法律活動。經濟法律作為國家實施經濟政策的一種重要工具,是國家干預經濟的產物。
法律手段一般具有普遍的約束性、嚴格的強制性、相對的穩定性和明確的規範性等特點。經濟法律手段作為一種法律手段自然也具有這些特徵。但是,經濟法制同時又是一種新型的法制形式,它是作為實現國家一定的經濟政策而使用的手段,因此,又具有其他法律形式所不具備的特徵。
(1)多樣性。經濟法律從立法來看,它往往是由適用於不同領域不同目的的許多單行法規所構成的,因此,一般沒有統一的法典。
(2)人為性。經濟法律是作為實現一定的經濟政策而使用的一種手段。法的秩序是一種人為的規範。經濟法並不像民法和刑法那樣,把作為社會事實而存在的規範加以法律化。經濟法制的這種人為性,帶來了這樣一個問題,即法的規範未必與社會的一般觀念相一致,同時,立法的內容也很難達到國際的統一化。
(3)公共性。經濟法制是以調節國民經濟的發展為目的的,是一種公共性極強的法規。這一點在資本主義社會裡體現得尤其充分。
(4)變動性。經濟法制的對象是經濟現象。由於經濟現象是變動的,因此,為了適應這種情況,經濟法律也必須隨之變動。按照變動性和靈活性的要求,有些國家的經濟法在法律規範里只規定一般的原則,其細則往往由政府及行政機關以命令的方式來制定。
(5)政治性。一般的社會立法均是政治的產物,其內容是隨著當時的社會力量對比以及政治形勢的變化而轉變的。經濟法也是這樣,因為採用哪一種經濟政策,必須根據政治情況來決定。因此,作為保障經濟政策實施手段的經濟法自然也要由一定的政治情況來決定。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使日本成為戰敗國,由於財閥壟斷集團是日本對外進行經濟侵略的主要支柱,因此,戰後日本本國的民主力量和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紛紛要求清除日本財閥壟斷集團,實行經濟民主化的政策。為此,日本政府就通過經濟立法來加以保障,先後頒布了若干個廢除財閥集團的法令。
後記
一直想寫一本能詮釋中國問題的《政府經濟學》,現在終於如願以償。
在政府工作的這些年裡,我時常在想,政府這隻“有形之手”與市場這隻“無形之手”的邊界在哪裡?政府的經濟角色如何定位?經濟學家們往往傾向於從經濟市場均衡的角度來思考,而政治家和行政精英們則往往側重於從政治市場平衡的角度來思考。在本書前言中,我闡述了政府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問題。這裡我想就這個問題再拓展一點。廣義地講,將經濟學家和政治家的視角結合,即用經濟學方法研究政府治理變革,就是政府經濟學所要研究的問題。
政府治理變革研究的理論前提是,政府是經濟生活中一個特定的主體。這個理論前提解決了政府是什麼的問題,而政府必須做什麼、政府應該怎樣做以及政府怎樣才能做得更好,則是政府治理變革研究的主要內容。羅茨(R.A.w.Rhodes)指出了政府治理的六種含義,即最低限度的國家、公司治理模式、新公共管理、善治、社會控制體制以及自治組織網路。我所關注的政府治理變革是指,政府如何運用市場經濟的有效運行來界定自己的角色,實行市場化改革,建設開放而有效的公共領域,從而界定政府權力與責任的經濟學邊界。
政府治理變革是隨著國家干預主義的產生而開始的。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世界各國政府陸續開始了政府治理變革的進程。這一進程不僅發生在美國、歐洲、日本等已開發國家,而且也發生在許多計畫經濟國家和開發中國家。
序言
新世紀新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承前啟後、繼往開來、蓬勃發展。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程波瀾壯闊,成就斐然。時代在前進,實踐在發展,理論在升華。立足於新的實踐和新的發展,著眼於新的認識和理論思考,勇於變革、勇於創新,提出與時俱進和符合實際的發展戰略和決策依據,是經濟學家的責任和使命。科學發展觀,是我們黨理論創新的嶄新成果,是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規律認識的新飛躍,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戰略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必將全面開創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
堅持用科學發展觀指導經濟社會發展,是一個重大理論和實踐課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歷程中,正確認識和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始終是經濟學研究領域的重要任務,政府職能轉變與管理創新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這也是政府經濟學所要解決的根本性問題。西方經典經濟學理論幾百年的發展歷程,實質就是圍繞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展開論爭。從亞當·斯密的“守夜人”政府,到凱恩斯主義的政府干預,再到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政府角色幾經變換,究其實質,主要在於對政府與市場關係的認識,從而尋求市場運作制度與政府管理制度的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