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名稱
放射性粒子植入法
適應證
放射性粒子植入法適應證如下:
1.未經治療的原發腫瘤。
2.需要保留的重要功能性組織或手術將累及重要臟器的腫瘤。
3.拒絕進行根治手術的腫瘤患者。
4.預防腫瘤局部擴散或區域性擴散。
5.轉移性腫瘤或術後孤立轉移灶失去手術價值者。
禁忌證
1.腫瘤質脆,易致大出血者。
2.腫瘤靠近大血管並有感染和潰瘍。
準備
向患者說明治療的目的、方法和注意事項,以充分取得患者的合作。
方法
對各種不同腫瘤的粒子植入治療有不同的具體方法,首先要明確腫瘤的形態、位置、大小及與鄰近器官、血管的關係,描繪出治療的區域;
其次要確定植入粒子的數量和位置,這取決於腫瘤的大小和放射源的活性強度;最後確定粒子植入的方式與方法。常用粒子種植治療有3種方式:模板種植、B超和CT引導下種植、術中種植。
由於粒子種植在三維空間進行,每种放射性粒子物理特性不同,對每種核素需要制定一種特殊的三維治療計畫系統。可根據B超、CT、ECT、MRI等影像檢查獲得的腫瘤圖像,進行模擬粒子種植的空間分布,決定粒子種植數目和靶區及周圍危險器官的劑量分布,指導臨床粒子種植。
操作程式:
①完成治療計畫設計;
②術前麻醉及使用鎮靜劑;
③固定體位及重要器官;
④套用CT、B超、MRI、模擬機觀察腫瘤位置;
⑤用模板固定腫瘤在體表的位置;
⑥消毒、插入植入針,檢查針的位置;
⑦植入粒子;
⑧取出植入針體並消毒包紮;
⑨用透視或超聲檢查粒子數;
⑩檢測工作環境。
注意事項
注意穿刺誤入血管引起組織栓塞;注意誤入放射區域內空腔臟器、吻合口瘺等;注意防止併發症;注意輻射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