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粒子植入法

組織間放射性粒子植入(也稱近距離)治療法,是將微型放射源(粒子)植入腫瘤內或受腫瘤浸潤的組織中,包括惡性腫瘤沿淋巴途徑擴散的組織,通過放射性粒子源發出持續低能量的γ射線,使腫瘤組織遭受最大程度的輻射損傷和破壞,而正常組織不受損傷或僅受輕微損傷,以達到治療目的。按粒子植入時間可分為永久性植入法和非永久性植入法。核醫學科醫師應與臨床有關科室醫師合作進行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療。

操作名稱

放射性粒子植入法

適應證

放射性粒子植入法適應證如下:

1.未經治療的原發腫瘤。

2.需要保留的重要功能性組織或手術將累及重要臟器的腫瘤。

3.拒絕進行根治手術的腫瘤患者。

4.預防腫瘤局部擴散或區域性擴散。

5.轉移性腫瘤或術後孤立轉移灶失去手術價值者。

禁忌證

1.腫瘤質脆,易致大出血者。

2.腫瘤靠近大血管並有感染和潰瘍。

準備

向患者說明治療的目的、方法和注意事項,以充分取得患者的合作。

方法

對各種不同腫瘤的粒子植入治療有不同的具體方法,首先要明確腫瘤的形態、位置、大小及與鄰近器官、血管的關係,描繪出治療的區域;

其次要確定植入粒子的數量和位置,這取決於腫瘤的大小和放射源的活性強度;最後確定粒子植入的方式與方法。常用粒子種植治療有3種方式:模板種植、B超和CT引導下種植、術中種植。

由於粒子種植在三維空間進行,每种放射性粒子物理特性不同,對每種核素需要制定一種特殊的三維治療計畫系統。可根據B超、CT、ECT、MRI等影像檢查獲得的腫瘤圖像,進行模擬粒子種植的空間分布,決定粒子種植數目和靶區及周圍危險器官的劑量分布,指導臨床粒子種植。

操作程式:

①完成治療計畫設計;

②術前麻醉及使用鎮靜劑;

③固定體位及重要器官;

④套用CT、B超、MRI、模擬機觀察腫瘤位置;

⑤用模板固定腫瘤在體表的位置;

⑥消毒、插入植入針,檢查針的位置;

⑦植入粒子;

⑧取出植入針體並消毒包紮;

⑨用透視或超聲檢查粒子數;

⑩檢測工作環境。

注意事項

注意穿刺誤入血管引起組織栓塞;注意誤入放射區域內空腔臟器、吻合口瘺等;注意防止併發症;注意輻射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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