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癌是人及動物身體由於某些因素的作用,細胞惡性增生而形成的惡性腫瘤。它是由控制細胞生長增殖機制的失常而引起。癌細胞除了生長失控外,還會局部侵入周遭正常組織(浸潤,invasion)甚至經由體內循環系統或淋巴系統轉移(metastasis)到身體其它部份。
介紹
癌症有許多類型,而病症的嚴重程度取決於癌細胞所在部位以及惡性生長的程度,以及是否發生遠端轉移。醫生可以根據受檢查者的活體組織切片(biopsy)或經手術取得的組織,甚至是生物標記(biomarker)的含量做出診斷。多數癌症根據其類型、所處的部位和發展的階段可以治療甚至治癒。一旦診斷確定,癌症通常以結合手術、化療和放射療法的方式進行治療。隨著科學研究的進步,開發出許多針對特定類型癌症的藥物,也增進治療上的效果。如果癌症未經治療,通常最終結果將導致死亡。
癌細胞持續生長而不受外在訊息調控,可能是原本失活的致癌基因被激活,將細胞導入到癌變狀態,但主要還是因為一些與控制細胞分裂有關的蛋白質出現異常。導致這種局面,既可能是為該蛋白編碼的去氧核糖核酸因突變而出現了損傷,轉譯而出的蛋白質因此也出現錯誤。要將一個正常細胞轉化成一個惡性腫瘤細胞需要許多突變發生,或是基因轉譯為蛋白質的過程受到干擾。
引起基因突變的物質被稱為致癌物質,又以其造成基因損傷的方式可分為化學性致癌物與物理性致癌物。例如接觸放射物質,或是一些環境因子,例如,香菸、輻射、酒精。還有一些病毒可將本身的基因插入細胞的基因里中,激活致癌基因。但突變也會自然產生,所以即使避免接觸上述的致癌因子,仍然無法完全預防癌症的產生。發生在生殖細胞的突變有可能傳至下一代。
各個年齡層的人都有可能產生癌症,由於去氧核糖核酸的損傷會隨著年齡而累積增加,年紀越大得到癌症的機會也隨之增加。美國每年逝世的5個人當中有一人是因癌症致死,這一數字在世界範圍則是十萬分之一百到三百五十。癌症在已發展國家中已成為主要死亡原因之一。
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也稱放療、輻射療法)是使用輻射線殺死癌細胞,縮小腫瘤。放射治療可經由體外放射治療(externalbeamradiotherapy,EBRT)或體內近接放射治療(brachytherapy)。由於癌細胞的生長和分裂都較正常細胞快,藉由輻射線破壞細胞的遺傳物質,可阻止細胞生長或分裂,進而控制癌細胞的生長。不過放射治療的效果僅能局限在接受照射的區域內。放射治療的目標則是要儘可能的破壞所有癌細胞,同時儘量減少對鄰近健康組織影響。雖然輻射線照射對癌細胞和正常細胞都會造成損傷,但大多數正常細胞可從放射治療的傷害中恢復。因此通常在臨床上,醫師與放射專家會小心計算需要的放射線劑量,同時放射治療也會分成許多次進行,讓健康的組織在每次輻射線照射的間隔中能有機會恢復。
放射治療可用來治療發生在各個部位的固態瘤(solidtumor),包括腦、乳房、子宮頸、咽喉、肺、胰、前列腺、皮膚、胃、子宮或軟組織的肉瘤,治療白血病和淋巴瘤有時也會使用輻射。放射治療所使用的輻射劑量取決於多項因素,例如癌症種類以及是否有可能破壞周遭組織和器官。如同其他的治療方式,放射治療仍然有其副作用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