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先行先試權研究

一、先行先試權的類型化 一、作為立法權的先行先試權 第一節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9年9月1日)
叢書名: “211工程”三期資助:區域與都市法制研究叢書
平裝: 138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503697906
條形碼: 9787503697906
尺寸: 22.8 x 15.4 x 1.2 cm
重量: 222 g

作者簡介

王誠,法學博士,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現任教於上海對外貿易學院法學院。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行政法及比較行政法,在《行政法學研究》、《天津社會科學》等國核心心期刊上發表論文十餘篇。

內容簡介

《改革中的先行先試權研究》內容簡介:作為改革中的試驗、創新行為,“先行先試”自中國改革伊始便已出現,在本輪綜合配套改革大潮中成為了改革的流行語。在中國漸進式的改革路徑之下,“先行先試”與漸進式改革存在著先天的契合之處,它應當是改革中最優“試錯”策略的簡練概括。
以“先行先試”為主要策略的中國改革和法治之間往往存在難以協調的衝突。引致衝突的原因主要存在於四個方面:高度計畫經濟形態向市場經濟轉化;飛速的社會轉型對各種制度安排,尤其是法律制度提出了嚴峻的挑戰;人民對待法制的態度及法治觀念;以及“先行先試”策略固有的副作用。《改革中的先行先試權研究》指出在先行先試與法治之間並非絕對不能共存。事實上,“先行先試”具有發現“法律”的獨特憲政與法治價值,不能輕言放棄,需要在今後的改革中繼續堅持這一“試錯”策略。至於它和法治之間客觀存在的緊張關係,考慮到中國的特殊國情和現實背景,由有權主體作出授權,並輔之以法治國家的基本原理作為規范權力行使的邊界,或許是解決衝突的一種較為適宜的選擇。

目錄

導論
一、研究緣起與視角
二、研究文獻綜述
三、研究任務、思路與框架
四、研究意義與研究方法
第一章 改革語境下的先行先試權的性質
第一節 先行先試權的試錯性質
一、“先行先試”的由來
二、漸進式改革的“試錯”概括
第二節 先行先試權的地方自主性質
一、先行先試權與權力下放
二、權力下放的歷程及其檢討
三、先行先試權與地方自主權
第二章 基於外部觀察的先行先試權類型
第一節 先行規定權和變通規定權
一、先行先試權的類型化
二、先行規定權
三、變通規定權
第二節 立法權和執行權
一、作為立法權的先行先試權
二、作為執行權的先行先試權
第三章 法治國所要求的先行先試權邊界
第一節 基於法律優先原則的邊界
一、確立先行先試權邊界的意義
二、法律優先原則所確立的邊界
第二節 基於法律保留原則的邊界
一、法律保留原則的適用
二、法律保留原則下先行先試權的邊界
三、無須法律保留的領域
第三節 基於比例原則的邊界
一、比例原則的適用
二、比例原則確立的邊界
第四章 作出“先行先試”授權的合法性
第一節 “先行先試”授權方式的合法性
一、國務院的授權
二、不同的授權方式
三、對授權方式的總結與檢討
第二節 先行先試授權合法性的實例分析
一、上海浦東新區改革的授權
二、天津濱海新區改革的授權
第三節 授權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一、國務院是否有“先行先試”授權的資格
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更合適的授權主體
第五章 保障名義下的“先行先試”授權
第一節 地方人大授權方式的合法性
一、授權決定以及由此產生的問題
二、“決定”方式的合法性
第二節 地方人大授權內容的合法性
一、授權決定的核心條款
二、“先行規定”還是“變通執行”
三、浦東新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是否需要授權
第三節 地方人大作為授權主體的合法性
一、授權主體與被授權主體的適格性
二、上海市人大能否獨立授權
第四節 地方人大授權內容的瑕疵及其建議
一、明確授權條款中的用詞
二、授權方式的選擇
三、對授權的有效監督
餘論 改革與法治
一、改革與法治的衝突
二、如何協調“先行先試”與法治的關係
參考文獻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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