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承式支座

支承式支座

支承式支座是指在容器底部或容器下部外壁焊有數根立柱或數塊支承板的支承結構。採用立柱支承的又稱“支承式支腿”。 立柱由圓管或型鋼與底板焊成,支承板由兩塊筋板和底板焊成。在支座與筒體連線處一般都焊有墊板,以減小筒體的局部應力。

釋義

支承式支座一般用於高度不大且距離基礎地面或樓面較低的卣立式容器,分為由數塊鋼板焊制的A型支座和南鋼管與鋼板焊制的B型支座兩種型式。由於支承式支座與設備下封頭連線處會產生較大的局部應力,故在支座與封頭之間增設墊板焊接。

支承式支座有A型、B型(圓管作支承)兩種結構。

A型 A型

特點

它的結構由一塊底板,兩塊支承板(鋼管)和一塊墊板焊接而成。底板上有螺栓孔,可用螺栓固定於地基之上。在設備周圍一般均勻分布三個支承式支座。

優點是結構簡單,輕便,不會產生偏心力矩。缺點是局部應力較大,容器底部離地面的高度小。適用於小型立式或臥式容器支座。

標記示例

例:鋼板焊制的3號支承式支座,支座材料和墊板材料為Q235A和Q235B;

JB/T4712.4-2007,支座A3

材料;Q235A/Q235B

標準規定

標準規定,支座墊板一般與容器下封頭材料相同,墊板厚度與封頭厚度相等,也可根據時間情況確定。B型支座的高度可以改變,但應不大於規定的支座高度上限值。支座底板和筋板的材料為Q235A,B型支座鋼管材料為10號鋼。並規定,若容器殼體有熱處理要求時,支座墊板應存熱處理前焊於容器壁上。

J B/rr 4712.4-2007標準中規定了A型和B型支座的支座號、公稱直徑、允許載荷和相關尺寸。A型支座適用於容器工稱直徑DIV800~ 3000mm,分為1—6個支座號,對應允許載荷依次為20kN、40kN、60kN、100kN、150kN、200kN;B型支座適用於容器公稱直徑DN800~ 4000mm,分為1~8個支座號,對應允許載荷依次為100kN、150kN、250kN、350kN、450kN、500kN、550kN。在選用標準支座時,應首先確定支座數量及單個支座所承受的載荷Q,然後選用相應的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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