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實施計畫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全市人民的身體素質和生活質量為目標,以全面建設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為重點,積極創新管理模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為建設體育強市奠定基礎,不斷提高全民健身生活化、社會化、科學化、專業化水平,努力實現攀枝花市全民健身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為全市“三個打造、四個翻番、三個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不斷滿足全市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堅持立足基層,面向全市,使全民健身事業惠民、利民;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原則,把全民健身工作重心放到社區、農村,使全民健身事業在城鄉、區域之間均衡發展;堅持吸收、消化、創新原則,不斷吸收和借鑑省內各市(州)在全民健身事業方面的經驗和成果,打造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動品牌;堅持建設與活動並舉,重在建設的原則,紮實推進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堅持齊抓共管、依法治體原則,深入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切實保障全市人民民眾在全民健身中的合法權利。
三、目標任務
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提升全民健身城鄉一體化水平,基本建成具有攀枝花特色的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到2015年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和科學健身素養進一步增強,身體素質進一步提高,逐步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
(一)增加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廣泛開展民眾體育活動,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和科學健身素養普遍增強,體育健身成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參加體育鍛鍊活動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鍛鍊強度中等以上的體育人口達到50%以上。
(二)提高城鄉居民身體素質。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明顯增加。在校學生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基本要求,其中達到優秀標準的人數比例超過30%。
(三)建設體育健身設施。加強各類體育場地建設,全市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以上。縣(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普遍建有體育場地,配有體育健身設施。100%的縣(區)建有“全民健身活動中心”,50%以上的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建有體育健身設施,形成市、縣(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四級公共體育設施覆蓋網路。積極在有條件的公園、綠地、廣場配套建設體育健身設施。促進和提高各類體育設施的開放率和利用率,安裝全民健身路徑與社區總數之比達到4:1。形成布局合理、互為補充、覆蓋面廣、普惠性強的體育設施網路。
(四)健全城鄉全民健身組織網路。健全和完善市、縣(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四級體育組織,市、縣(區)要健全全民健身指導委員會,街道(鄉鎮)要健全綜合文化站,社區(行政村)要健全文體活動室(中心)。
各縣(區)要全部建立體育總會,要普遍建立單項體育協會,老年人體育協會、農民體育協會等。廣泛建立覆蓋城鄉的基層體育組織、社區體育俱樂部、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健身站(點)等,實現80%的鄉鎮和100%的街道建有體育健身組織或隊伍,50%的行政村和80%的社區建有體育健身組織或隊伍。建立健全市、縣(區)兩級國民體質監測中心(站),積極開展經常性的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市民科學健身。形成覆蓋城鄉、規範有序、富有活力的社會化全民健身組織網路和國民體質監測網路。
(五)擴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和全民健身志願者隊伍。大力培訓社會體育指導員,全市新增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1000名以上,充分發揮社會體育指導員在全民健身活動中的作用,建立全民健身志願者服務組織機構,使全民健身志願者服務規範、到位。
(六)發展全民健身服務業。加快體育休閒健身產業發展,形成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務品牌和大眾化的全民健身市場,推進全市體育健身休閒產業發展。
(七)豐富全民健身活動。深入開展體育進農村、進社區、進機關、進企業、進校園活動;堅持舉辦四年一屆的攀枝花市運動會,各縣(區)每四年舉辦一次縣(區)級綜合性運動會;繼續開展全市傳統的、有民眾基礎的體育賽事活動;積極開展節假日體育和各類特色體育健身活動,積極推進“8月8日全國全民健身日”、“元旦越野賽”等民眾喜聞樂見、簡便易行的健身活動,形成有特色、有主題、成規模、上檔次的旅遊節慶假日體育活動品牌,促進體育與文化、旅遊相結合;積極開展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和公園體育活動;重視老年人、殘疾人體育活動的組織開展,不斷創新活動的形式和內容。
四、工作措施
(一)營造全民健身氛圍。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要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網路建設,加大全民健身政策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雜誌、電視、網路等平台不斷加大全民健身的宣傳,使人民民眾自覺、自願加入到全民健身活動中來。
(二)完善社區體育。街道辦事處要負責轄區內全民健身工作,組織實施好本轄區的體育健身活動,整合街道轄區機關、學校、工廠等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和體育人才資源,組建各類文體活動中心、健身俱樂部、健身指導站等,形成社區和單位多層面的體育組織體系,廣泛開展轄區民眾喜聞樂見的全民健身活動。
(三)關注農民體育。各縣(區)政府要把發展農村體育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統籌城鄉公共體育資源和體育公共服務的均衡配置,統籌農村體育設施、體育組織、體育指導、體育活動的整體建設,逐步形成城鄉一體化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體站和農民體育協會、老年人體育協會的組織作用,充分利用鄉鎮文化體育服務設施和農村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和體育人才資源,結合鄉村旅遊發展,實現資源共享。在傳統節日和農閒季節廣泛開展農民體育活動。
(四)加強青少年體育。繼續深入實施青少年陽光體育工程,對各級中國小的陽光體育開展情況進行監督,使全市中小學生每天鍛鍊時間不少於1小時,85%的學生掌握1項以上體育技能。建立健全學校、社區、家庭相結合的青少年體育網路和聯動機制。
(五)關心老年人與婦女體育。各縣(區)要高度重視老年人與婦女體育工作,充分發揮老年人體育協會和健身輔導站(點)的作用,積極創新老年人和婦女體育健身方法,引導老年人和婦女參加適合其特質的體育健身活動。定期舉辦老年人體育運動會,加強對老年人和婦女體育健身活動的科學指導。
(六)重視殘疾人體育。建立各級體育和殘聯共同發展殘疾人體育的協作機制,充分發揮殘疾人體育組織在開展殘疾人體育活動中的主導作用,培養為殘疾人服務的體育教師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開展殘疾人體育健身活動。實施“助殘健身工程”,為殘疾人建設就近方便的體育健身設施。對公共體育設施進行必要的無障礙改造,為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便利。特殊教育機構要提供適合殘疾學生特點的體育健身與體育康復服務。建立健全殘疾人運動員培訓機制,積極培養優秀殘疾人體育人才。
(七)創新職工體育。鼓勵、引導單位和企業主動拓展體育文化的內涵,開展符合行業、單位特點、職工喜聞樂見的體育健身和競賽活動。堅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工間(前)操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定期開展國民體質測試活動,為職工建設體育健身設施。創新職工體育發展模式和基層職工體育組織形式、活動方式,使職工體育深入基層,吸引更多的職工參與體育鍛鍊。
(八)傳承民間傳統和少數民族體育。深入挖掘和整理民間傳統體育資源,弘揚民間傳統體育。各縣(區)要重視傳統體育人才與少數民族體育人才的培養。廣泛開展民族傳統體育活動,舉辦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展示和競賽活動,使民間傳統體育與少數民族體育得到繼承和發揚。繼續鞏固提高我市現有的優勢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深入宣傳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根據國家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和保障政策,結合自身實際,大力推進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條例》規定,將全民健身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要將全民健身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報告;要逐步擴大體育公共服務的覆蓋範圍,使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逐步均等化。
(二)加大全民健身事業資金投入。留歸各級體育主管部門使用的體育彩票公益金,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主要用於全民健身事業,並加強監督管理。各級財政要加大全民健身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動的經費投入。
(三)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全民健身事業。鼓勵和引導社會捐資、出資興辦全民健身事業,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對社會力量興辦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要在註冊登記、工作指導、信貸扶持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社會力量用於全民健身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部分,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
(四)加快城鄉基層體育健身設施建設。按照國家對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指標規定,將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納入“十二五”近期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使城鄉基層體育健身設施建設有地可用、有地可建,合理布局,統一安排。繼續推動全市“青少年體育健身中心”和“老年體育活動中心”建設。繼續推進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建設。各縣(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充分利用街道、社區等公共場所,因地制宜,拓展體育健身場所,為人民民眾健身提供便利。
(五)完善場館開放制度。各級體育主管部門要把免費開放的公共體育場館名稱、開放天數、具體時間及相關要求等在醒目位置向社會公布,並形成制度。非公共體育場館可採取有償方式對民眾進行開放。對按照規定要求實施免費開放的公共體育場館,各級人民政府要給予適當補助。
(六)廣泛開展民眾體育活動。定期舉辦民眾基礎好、參與度高、覆蓋面廣的民眾體育活動和體育比賽,重點突出民眾體育的健身性、參與性、趣味性。繼續辦好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傳統全民健身活動;並為民眾體育提供必要的場地、經費、組織保障條件,支持、鼓勵人民民眾經常參加體育健身活動。
(七)積極開展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繼續組織和開展好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工作,加大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宣傳,大力培訓各級各類社會體育指導員,不斷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鼓勵體育工作者以及社會熱心人士利用節假日時間,自願深入基層指導民眾進行體育鍛鍊,形成以社會體育指導員為主體,包括教練員、體育教師、體育專業學生和社會熱心人士參加的全民健身志願服務隊伍。各級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本級事業經費預算中列支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經費,用於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業務交流等工作支出,為社會體育指導員開展工作提供支持。
(八)加強科學健身的指導力度。開辦全民健身專欄,播發公益廣告、宣傳片等,不斷創新全民健身宣傳形式和內容,開展“終身體育”教育,宣傳健身知識,傳授健身方法,增強健身意識,提高科學健身素養。定期開展國民體質監測並向社會公布監測結果;完成2015年組織開展的第四次全國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在資金、人員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組織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計畫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市體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各社會團體組織實施。市政府成立領導協調機構,領導全市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工作,市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成立本行政區域的全民健身實施計畫領導協調機構,領導當地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工作。各縣(區)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行當地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推行當地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的組織和協調,並對當地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的實施情況負責。各部門、各行業也應成立相應的全民健身實施計畫領導協調機構,全面推進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實施工作。
(二)分階段組織實施。第一階段(2011年):部署、宣傳《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為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打下基礎。第二階段(2012—2014年):重點建設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努力滿足民眾健身基本需求。第三階段(2015年):全面落實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的各項工作,完成計畫目標任務。
(三)建立獎懲機制。對在貫徹《全民健身條例》和《全民健身計畫》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市的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同時,採取行政監督和民眾監督相結合、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辦法,確保本計畫落到實處。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各部門、各行業也要制定相應的實施計畫,採取整體規劃、分年度實施的方式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畫,並加強對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和評估,保障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