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擔保借款標是網貸中的一種標的,指逾期後由擔保人本息墊付的借款標。特點
擔保借款標通常標記“擔”字,是可信擔保根據借款人掃描上傳的資料進行審核,擔保人以其平台的淨資產或其擁有的平台股權質押做擔保,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擔保人和借款人之間協商並簽訂抵押擔保手續,確保風險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如借款人到期還款出現逾期,由擔保人墊付本息還款,債權轉讓為擔保人所有。通常情況下,擔保借款標出現逾期將按如下標準收取,但各平台稍有差異。
1、擔保借款標逾期後,擔保人未墊付本息前借款人還款,本息按正常標準還款,另外逾期每天按千分之八收取罰息,罰息全部由擔保人收取。
2、擔保借款標逾期後,擔保人墊付本息後借款人還款,本息按正常標準還款,另外逾期每天按千分之八收取罰息,本金利息及罰息全部為擔保人收取。
3、擔保借款標逾期後10天以內擔保人確定墊付時間,逾期第10天由網站程式自動執行擔保人墊付。
相關法規
《擔保法》第七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中第106條規定:“保證人應當是具有代償能力的公民、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經濟組織。”
從上述規定中看看出,保證人即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個人,還可以是其他經濟組織,範圍比較廣泛,但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保證人必須具有“代為清償”的能力,即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必須以屬於自己獨立支配的財產代為履行或承擔責任。因此,不具有代償能力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經濟組織不能作為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