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偶目的
擇偶是婚姻觀與愛情觀的實踐,是實際操作的表現,因此,可清楚的看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不同之處。擇偶的目的:那就是要結束獨居生活,和自己的另一半攜手進入婚姻的生活,組成一個幸福的和榮耀神的家,並且要用一生的力量去經營這個家。與自己所選擇的配偶一輩子生活在一起,無論環境如何改變,都無怨無悔,愛對方到底,面對一切共度人生。這種愛情前提下的擇偶,已是超越了男女相吸的作用,性慾望的衝動,外表的一些吸引,注重心理或精神的需要等,而是有了愛情、婚姻、家庭的成熟的、合乎真理的觀念。
擇偶的心理誤區
當一個人進入擇偶狀態的時候,人就會變得非常的主觀,狹窄,因此解決擇偶的心理誤區是當務之急!在這裡我們主要是談談擇偶時所產生的誤區,至於如何解決,提得不是很多。
1、恐婚症與結婚狂
有人怕結婚,故逃避一切擇偶的機會;有人怕結不了婚,就肆無忌憚的瘋狂物色對象……
2、高低不就,挑三揀四
擇偶最怕反覆地去“看”別人,這個太瘦,那個太矮;這個太窮,那個太……
3、理性先行,禱告忽略
省略了禱告,就等於失去了目標。禱告是基督徒獲取神心意的最好途徑(約壹5:14,羅8:28)。
4、私意策劃,單獨武斷
我舉聖經中有個婚姻成功的例子,就是以撒。以撒的婚姻,的確是尊重神的旨意,聽從父親的最佳安排。而另一個失敗的例子,就是參孫,他的婚姻是“直觀”的,只要他看上誰,似乎就“義不容辭”的堅持到底,至於父母親的意見,那是不可能參考的。家人的意見與自己主觀的選擇,兩者應該是相結合的,單獨武斷,容易以悲劇告終,畢竟年輕輕狂,毫無經驗見識;若是單單聽從父輩的看法,容易讓“現實”遮蓋愛情的真實,或者是說,愛情的份量比“實際”要輕,嚴重者,會導致有婚姻卻沒有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