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撫順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撫順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6月根據國家金融體制改革的需要,由原隸屬於人民銀行、工商銀行等9個局級單位的39家城市信用社組建撫順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此後三易其名:1995年10月更名為撫順城市信用合作社聯合社,1997年2月獲批撫順城市合作銀行,1998年6月更名為撫順市商業銀行。

基本信息

 
全行現有48個營業機構。其中,管理支行9個。市行機關設定部門13個。員工906人。其中,在崗717人。文化程度大專以上644人,占總人數的71.08%。專業技術人員610人,占總人數的67%。其中,高級職稱5人,占0.6%;中級職稱155人,占17%;初級職稱450人,占50%。
撫順市商業銀行總股本已達到23,500萬元。其中,國有股12,344萬元,占總股本的52.53%;法人股2,692萬元,占總股本的11.46%,員工個人股8,464萬元,占股本的36.01%。資本充足率為1.2%。
全行存款總額59.5億元,占全市存款總量10.6%。其中,儲蓄存款26.8億元,占全行存款的45%,對公存款32.7億元,占55%。對公存款在全市占比28%,位居市內各家銀行之首。
目前,撫順市商業銀行已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風險防範、控制、監督和糾正機制,包括董事會負責審批總體經營戰略和重大政策的決策機制、高級管理層負責執行董事會決策的執行機制、監事會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履行監督職責的監督機制;審貸分離、支行審貸小組初審,市行審貸委員會審查批准的信貸風險防範機制;加強檢查工作力度,建立以內審部門為主,各業務部門為輔的防範操作風險監督、檢查和糾正機制。
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本行的經營範圍為: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銀行卡業務;從事同業拆借;提供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辦理地方財政周轉金的委託貸款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它業務。
2006年,撫順市商業銀行已實現在人民銀行現代化支付系統上運行,開發了與大額、小額支付系統相匹配的金融產品,資金周轉的匯路暢通,付款速度明顯加快,已領先於本市其他金融機構。由於存款穩步增長,在人民銀行備付金較為充裕,支付能力顯著增強,在確保結算資金正常周轉的前提下,有效增加了短期信貸資金投放量。
擴大中間業務品種,形成以代發工資、代辦保險、代理基金等為核心,其他業務為輔助的中間業務體系。拓寬信貸服務領域,積極擴大票據承兌、貼現的業務範圍,行銷票據貼現的重點客戶,在培植利潤增長點的同時,分散信貸資金的風險。
個人信貸業務方面,增加個人消費貸款品種,開辦住房按揭貸款、汽車消費貸款、教育貸款及小額貸款等,通過大力發展個人信貸業務,為廣大市民提供良好的融資渠道。
充分發揮本行經營靈活、項目審批決策快、資金鍊條短的優勢。通過調研市場需求,積極調整信貸結構,努力開拓市場,與一批優質大客戶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近期重點支持石油、公路、通信、電力、自來水、教育、鋼鐵、城市建設等產業項目,在提高信貸資產質量的同時,盈利能力明顯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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