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科技進步法》,宣傳國家、省、市有關科技方面的方針政策,抓好全縣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推廣宣傳工作。(二)實施科技興縣戰略,與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重點推動新科技、新成果和實用技術的運用,全面推動和提升全縣科技水平,培養新世紀全新的複合型人才,促進全縣經濟的快速發展。
(三)制定套用研究技術開發,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基礎性研究。
(四)歸口管理全縣專利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職能。
(五)貫徹落實國家信息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巨觀管理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軟體業,執行國家信息產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服務信息化。
(六)按國家及信息產業部有關規定,對全縣廣播電視傳輸網(包括無線和有線電視網)實行統籌規劃,進行行業管理。
(七)貫徹執行國家信息服務資費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參與制定地方信息資費政策。
(八)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軟體業的科研開發技術推廣套用。
(九)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信息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實行必要的經營許可證制度。
(十)指導協調政府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實行科技興縣戰略,並組織實施全縣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攻關和科技進步等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十二)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擬訂行業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檔案,貫徹執行國家、省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縣重點工業項目的組織推進工作。
(十三)負責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負責工業運行生產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調節。
(十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由國家和省負責安排的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查上報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十五)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不含電信業、社會調查業、信息提供業、諮詢業、經紀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十六)負責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工作,擬訂全縣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縣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八)負責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管理非國有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縣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培訓、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負責統籌管理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統籌規劃和管理全縣電子政務建設,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二十一)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相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二十二)貫徹落實國家、省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法規;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貫徹落實社會誠信體系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社會誠信體系規劃和信用服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促進信用服務行業發展,管理信用服務機構;推進個人和企業信用信息的徵集和使用,以及信用信息資源的共享和信用產品的開發推廣套用。
(二十三)負責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產品銷售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省內各類經濟信息;負責工業行業協會的指導。
(二十四)承擔統一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工業企業改制工作;負責對各行業、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協調和解決企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規範企業行為規則;組織落實國家、省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工業企業的管理、扭虧、脫困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二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 長:李順利副局長:馬洪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