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

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

榕城區人民法院於1992年1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設立,同年9月1日正式成立,12月9日掛牌辦公。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榕城區天福東路。全院現有人員106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2%。

基本信息

法院簡介

榕城區人民法院於1992年1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設立,同年9月1日正式成立,12月9日掛牌辦公。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榕城區天福東路。全院現有人員106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2%。

機構設定

榕城法院內設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政工科、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室、監察室(與區紀委派駐紀檢組合署辦公)、司法警察大隊十三個部門、機關服務中心和東山、仙橋、漁湖、炮台四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榕城區法院堅持“公正與效率”司法理念,依法全面正確履行審判職責,為揭陽市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審判執行工作中,該院致力於嚴管理、強素質、求創新。經過近幾年的不懈努力,逐步建立了以審判工作為核心的審判管理體系,不料深化司法公開,積極探索民商事專業化審判、訴前聯調等審判模式,提高案件質量和工作效率,切實改進司法作風,不斷提升司法水平,以高效優質的司法服務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所獲榮譽

近年來,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榕城區法院共榮立集體三等功6個次,個人二等功5人次,個人三等功12人次;先後湧現出“全國優秀人民法庭”、“廣東省先進人民法庭”炮台人民法庭,全國“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先進集體、“廣東法院省級青年文明號”立案庭,榮獲廣東省“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全省法院“檔案行業管理示範單位””等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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