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原因
“握手樓”的出現,一方面是城市“攤大餅”式發展使然。城市急劇向外擴張,把農村包圍起來,使之成為“城中村”。“城中村”既不是“城”,又不是“村”,管理上遠沒城市那么嚴格,宅基地使用、樓房規劃、建設、驗收等都缺乏規範,城市發展國中期尤為明顯。許多城市“握手樓”正是20世紀末、本世紀初建起來的。另一方面,“握手樓”也是市場所需。“城中村”房子租金相對便宜(深圳這座“握手樓”,30平方米月租才600元),對外來人口有巨大吸引力。本地農民失地之後,建樓出租也成為他們的主要謀生手段。解決方法
“握手樓”是一個令人頭疼的歷史遺留問題,一頭繫著城市發展失序、行政管理疏忽的責任,一頭繫著“城中村”農民生計、租戶利益,靠一紙行政命令,“秋後算賬”“就地正法”無法解決。穩妥之道在於:妥善解決存量、嚴格控制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