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綜合開發法律、法規和政策,管理全區農業資源開發項目。(二)負責全區農業後備資源調查,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建立農業開發項目庫。
(三)負責篩選、評估國家和省、市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編報和審批開發項目計畫,指導項目實施,組織項目驗收。
(四)負責建立全區開發項目系統管理信息網路。
(五)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中各級財政投入資金形成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物資分配管理;協助財政部門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
(六)負責指導各鎮農業綜合開發部門的業務工作。
(七)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全區江湖資源開發管理。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文電處理、農業開發宣傳和接待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擬訂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務、人事、勞資、職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二)項目計畫科
負責對項目計畫進行管理,按規定許可權批准或上報項目調整方案,落實項目管護資金、招標結餘資金和項目調整資金的具體建設內容;負責產業化經營項目的實施;負責項目的年度竣工統計工作。
(三)工程建設科
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土建和綠化工程的招標工作;組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包括土建、結構調整、綠化、科技等)的實施工作;負責落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工程的建後的管護措施;組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護資金、招標結餘資金和項目變更資金增建工程的實施;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建設和竣工公示;負責向省、市報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進度;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的“三標”設定及其它環境整治工作。
(四)質量監管科
監督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申報和實施過程是否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過程的監理組織工作;負責年度項目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單項工程的竣工審計工作;負責組織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驗收工作;負責年度項目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