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賊為芷

據《左傳·文公十八年》記載,周公制禮時確定:“毀則為賊,掩賊為芷,竊賄為盜,盜器為奸……有常無赦。 ”這就是說,破壞禮法是“賊”,隱匿賊為“芷”,竊取財物是“盜”,盜用國家寶器是“奸”,對於這些嚴重犯罪,必須加以嚴懲,絕不寬宥。

據《左傳·文公十八年》記載,周公制禮時確定:“毀則為賊,掩賊為芷,竊賄為盜,盜器為奸……有常無赦。”這就是說,破壞禮法是“賊”,隱匿賊為“芷”,竊取財物是“盜”,盜用國家寶器是“奸”,對於這些嚴重犯罪,必須加以嚴懲,絕不寬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