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
在分析上,接觸頻次通常被分為平均接觸頻次(Average Frequency),接觸頻次分布(Frequency Distribution)及有效接觸頻次(Effective Frequency)。
1.平均接觸頻次(Average Frequency,或OTS)是指接觸廣告的對象消費者中,平均每個人的接觸次數。平均接觸頻次的另一個表達方式叫視聽機會(OTS,Opportunity To See),它回答的問題是:在一個廣告投放計畫完成後,目標觀眾平均每人看到廣告幾次?
計算公式:平均接觸頻次(OTS)=毛評點(GRPs)÷到達率(Reach)
平均接觸頻次的提高,意味著每一個觀眾接觸廣告次數在增加,觀眾對廣告的印象加深,觀眾容易被說服而購買廣告產品。從公式里看,平均接觸頻次的提高,有待於毛評點的提高,或者到達率的相對降低,即針對有限的目標觀眾到達人數加大廣告的投放(在數量有限的頻道反覆投放)。同樣,到達率的提高亦有待於毛評點的提高,或者平均接觸頻次的相對降低,即針對更多的目標觀眾,以有限的接觸頻次指標,加大廣告的投放(以有限的次數在更多的頻道投放)。
2.接觸頻次分布(Frequency Distribution)定義:接觸頻次分布(Frequency Distribution)是在每個接觸頻次的水平上,到達消費目標對象的比率,即在每一個“接觸頻次”程度上“到達率”的排列。(如接觸1次的消費者的比率,及接觸2次、3次、4次等的消費者比率)。
3.有效接觸頻次(Effective Frequency)也稱為有效到達率(Effective Reach),是一個描述廣告接觸頻次與廣告效果的關係的概念,指對目標消費者達到廣告訴求目的所需要的廣告重複播出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