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心式宰牲,古代蒙古族屠宰牲畜和野獸的方式。亦稱破腹取髒。其起源與蒙古族的宗教信仰及長期生活實踐有關。佛教傳入之前蒙古族普遍信奉薩滿教,他們把動物的頭、氣管和心肺合稱為只勒都,是動物的靈魂所在,代表整體,不能分離,也不能輕易送人,用於主格黎的祭祀大典和殉葬等,故屠宰野獸和牲畜時禁止斷喉殺牲法,以免將動物的只勒都割斷。據成吉思汗的《大札撒》云:“吃野獸時,應先縛住獸的四肢,然後開腹,以手握住獸心,然後吃獸肉。像伊斯蘭教徒那樣屠殺者,應將他也殺掉”。元世祖忽必烈又重申了這些規定。其具體方法是先在牲畜或獸的胸口下部劃開一兩寸長的口子,然後伸手入胸腔內挑斷其動脈,直至動物死亡,再剝皮取肉,據說此法可使牲畜的血液都集中在胸腔內,故肉和皮都很乾淨。這是蒙古族牧民在長期生活實踐中創造出來的獨特方式。牧民10歲左右就學習宰羊,成年後就十分嫻熟,宰一隻羊只需10多分鐘。大量屠宰牲畜是在秋冬之交,膘滿肉肥之時,除了出售之外,還要留足冬春用的肉食,或做成臘肉,或放在羊肚內保鮮。其他季節里不輕易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