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學習

掌握學習是指在學習新內容之前,確保所有的或幾乎所有的學生對某一確定的知識、技能的學習都達到預定的掌握水平。它由布盧姆於1976年最先提出,旨在解決個體差異的問題。研究發現,掌握學習能提高學生的成績,尤其能提高成績較差的學生的成績。另外,掌握學習能導致許多重要的情感目標,如增強學生對學科的態度和較為積極的學業上的自我概念。

基本理念

掌握學習由布盧姆等人提出,其基本理念是:只要給予足夠的時間和適當的教學,幾乎所有的學生對幾乎所有的學習內容都可以達到掌握的程度(通常要求達到完成80%—90%的評價項目)。學生在學習能力上的差異並不能決定他能否學會教學內容,而只能決定他將要花多少時間才能達到對該項內容的掌握程度。即學習能力強的學生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達到對某項學習任務的掌握水平,學習能力差的學生則要花較長時間才能達到同樣的掌握程度。

學習特點

學習者在最佳教學、足夠時間條件下掌握學習材料的一種學習方式。美國心理學家B.S.布盧姆是提倡這一學習方式的代表,其中心思想是:只要提供最佳的教學並給以足夠的時間,多數學習者能獲得優良的學習成績。

許多教師相信學習者學習能力的分布是正態的。他們預計在所教的學生中,大約只有 1/3的人學習良好,另外的 1/3是不及格或勉強及格,其餘的1/3 則介於上述兩部分學生之間。布盧姆認為這個假設缺乏代表性。他聲稱只要提供最佳的教學條件、足夠的學習時間,學生的成績將不是常態分配,絕大多數學生會掌握學習任務,獲得良好成績。研究證實,學生學完一個設計良好的學習單元後,根據客觀評定,約60~75%的人顯然能夠掌握;其餘的學生中大多數人經過再學習該單元的全部內容或部分內容,也會通過,只有少數幾個人也許需要插入補充材料,然後再回過去學習該單元。因此採用掌握學習這一方式的學習,成績分布往往是多數學生都可以得到優良的高度偏斜曲線。通常所謂的能力和成績之間的相關極低。當教學是最理想之時,能力僅僅是學習者所需要的時間量。學生成績的差異,主要表現在掌握所需的時間數量上。

學習優點

布盧姆提出,有助於掌握學習的良好條件如下:①學習者必須清楚地理解教學目標,即學習任務;②學習者必須具備能順利地進行該項學習任務所必要的知識與技能;③學習者必須具有掌握該項學習任務的意願,不惜花費時間與精力;④教師對於學習者要學習的材料提供有關線索,保證他們主動積極地投入學習過程,對他們的成就給以強化、反饋和校正。⑤適當採用“小學生教學”,鼓勵學生互教互學。

掌握學習假設學生個個都有可能掌握教材,強調的是合作,因而課堂的競爭氣氛相應減弱。它能給學生的學習增添趣味,使他們產生終身進行各種學習的情趣。它還幫助學生增強自尊心,有益於心理健康。不少人認為,掌握學習注意真正掌握學校規定的各學科內容,破除分數、等第觀念,是可取的。但它對學生獨立學習的訓練較少助益,尤其是為了促進合作和學生的自尊心,可能使學生的靈活性和創新精神受到損害。

具體實施

基於這一理念,布盧姆等人主張,要將學習任務分成一系列小的學習單元,後一個單元中的學習材料直接建立在前一個單元的基礎上。每個學習單元中都包含一小組課,它們通常需要1—10小時的學習時間。然後,教師編制一些形成性測驗。學完一個單元之後,教師對學生進行總結性測驗來評價學生的最終水平。

達到了所要求的掌握水平的學生,可以進行下一個單元的學習。如果學生的成績低於規定的掌握水平,就應當重新學習這個單元的部分或全部,然後再測驗,直到掌握。採用掌握學習這個方法,學生的成績是以成功完成單元內容所需時間而不是以在團體測驗中的名次為依據的。學生的成績仍然有差異,這種差異表現在他們所掌握的單元數或成功學完這些單元所花的時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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