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批准控制

授權批准控制是在職務分工控制的基礎上,由企業權力機構或上級管理者明確規定有關業務經辦人員的職責範圍和業務處理許可權與責任,使所有的業務經辦人員在辦理每項經濟業務時都能事先得到適當的授權,並在授權範圍內辦理有關經濟業務,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含義

企業可以以書面檔案的形式一般授權,也可以以上級領導特批的形式特別授權。

授權批准控制要求規定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範圍和業務處理許可權。各級管理人員在期職責範圍和業務處理許可權以內,不需請示便可處理業務,這樣可以儘快地進行業務處理,避免發生推委的現象。同時,授權控制也要求明確各級管理人員所承擔的責任,使他們對自己的業務處理行為負責,以加強工作的責任心.

情況

授權批准控制有一般授權和特殊授權兩種情況。一般授權是授予有關人員處理正常範圍內的經濟業務的許可權,特殊授權是授予他們處理超出一般授權範圍的特殊業務的許可權。例如在處理材料採購業務時,企業規定材料採購員對於1萬元以下的材料採購業務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決定是否採購,而對於金額超過1萬元的材料採購業務必須經過主管領導批准方可進行採購。前者即為一般授權的情況,而後者為特殊授權的情況。

在進行授權控制時,應該恰當地確定一般授權和特殊授權的範圍。一般授權的範圍不宜太大,也不可太小,如果一般授權的範圍太大,會使企業領導失去對重要業務的控制,從而冒較大的經營風險。因此,一般授權過大會削弱內部控制制度。反之,如果一般授權範圍過小,凡事需要請示、批准,使一般授權名存實亡,也會削弱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對企業經營管理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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