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慶曆①中,有一術士②姓李,多巧思。嘗木刻一“舞鍾馗③”,高二三尺,右手持鐵簡④,以香餌置鍾馗左手中。鼠緣手取食,則左手扼鼠,右手運簡斃之。以獻荊王⑤,王館於門下。會太史言月當蝕於昏時,李自雲:“有術可禳⑥。”荊王試使為之,是夜月果不蝕。王大神之,即日表聞,詔付內侍省問狀。李云:“本善歷術,知《崇天曆》⑦蝕限⑧太弱,此月所蝕,當在濁中。以微賤不能自通,始以機巧幹荊邸⑨,今又假禳以動朝廷耳。”詔送司天監考驗。李與判監楚衍⑩推步日月蝕,遂加蝕限二刻;李補司天學生。至熙寧元年七月,日辰蝕東方,不效。卻是蝕限太強,歷官皆坐謫。令監官周琮重修,復減去慶曆所加二刻。苟欲求熙寧日蝕,而慶曆之蝕復失之,議久紛紛,卒無巧算,遂廢《明天》,復行《崇天》。至熙寧五年,衛朴造《奉元歷》,始知舊蝕法止用日平度,故在疾者過之,在遲者不及。《崇》《明》二歷加減,皆不曾求其所因,至是方究其失。
注釋
①慶曆:宋仁宗趙禎年號(1041―1048年)。
②術士:古代有時指儒生,有時指道術之士,文中指懂得天文、曆法、卜算與某方面技藝的人。
③鍾馗:傳說中的一個專門打鬼的判官。
④鐵簡:文中指狹長的鐵板子。
⑤荊王:宋神宗的弟弟趙�。
⑥禳(rán�):迷信的人用祈禱的辦法消除災難。
⑦《崇天曆》:宋代所用曆法之一,分別用於1024―1064年和1068―1074年。
⑧蝕限:即食限,指日食限和月食限。《辭海》:“在朔日,月球中心離白道和黃道的交點使日食成為可能的極限角距離叫‘日食限’。距離在15°21′(下限)以內必發生日食,在18°31′(上限)以外無日食。在望日,地影中心離白道和黃道的交點使月食成為可能的極限角距離叫做‘月食限’。月食的上限為12°15′,下限為9°30′。在上下限之間可能發生日偏食或月偏食。”
⑨荊邸:文中指荊王府邸。
⑩楚衍:宋代開封阼城人,精於天文曆法,曾補司天監學生,進司天監丞,是《崇天曆》的參與編制者。
司天學生:司天監的下級官員。
辰:辰時,指上午7時至9時。
不效:沒有應驗,與推算的時間不符。
坐:因某事受牽連而受處罰或被定罪。
謫:貶官,文中指受降職處罰。
周琮:宋英宗時任殿中丞判司天監,曾主持編制《明天曆》。
《明天》:即《明天曆》,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由周琮等編制而成,套用於1065―1067年。
熙寧五年:1072年。熙寧:宋神宗趙頊年號(1068―1077年)。
衛朴:宋代人,平民出身,為沈括舉薦,編制了《奉元歷》。
《奉元歷》:宋代曆法之一,為平民衛朴編制,套用於1075―1093年。
譯文
宋仁宗慶曆年間,有一個姓李的術士,多有奇思妙想。他曾經刻制了一個能動的木頭人叫“舞鍾馗”,(木頭人)有二三尺高,右手拿著一根鐵板條,左手裡放著噴香的誘餌。當老鼠順著木頭人的手爬上去吃誘餌的時候,它的左手就會緊緊抓住老鼠,右手會揮動鐵板條將老鼠打死。姓李的術士把這個木頭人送給了荊王,荊王就把他留下來做了門客。(後來有一次)恰巧碰到太史說黃昏時刻會發生月食,姓李的術士自己(出來)說:“我有辦法使月食消除。”荊王就試著讓他去消除月食,那天月食果然沒有發生。荊王感到非常神奇,當天就將此事上奏朝廷,皇帝便下令由內侍省來詢問這件事的具體情況。姓李的術士說:“我本來就善於曆法,知道《崇天曆》對食限的角度定得過小了,這次月食的位置應該在地平線以下。因為自己出身寒微,不能自己將此事上報官府,所以才做了一個設定了機關的木頭人藉機進了荊王府,現在又假借能夠消除月食來引起朝廷注意罷了。”皇帝於是下令將姓李的術士送到司天監,對他的說法進行檢驗。姓李的術士同司天監長官楚衍一道推算日食、月食,於是把食限增加了兩刻,姓李的術士也因此而得以補司天學生的職務。(但是)到了宋神宗熙寧元年七月的一天,按推算當天早上要發生日食,卻沒有應驗,恰恰是食限增大了的緣故。於是曆法官們都因此而被降職。皇帝下令司天監官周琮重新修正曆法,他又減去了慶曆年間所加的二刻食限。(這樣一來)如果算準了熙寧年間的這次日食,慶曆年間的那次月食就又算不準了。(如此這般)爭論了很久,始終沒有一個巧妙的算法,於是廢掉了《明天曆》,又重新採用《崇天曆》。直到熙寧五年,衛朴編制了《奉天曆》後,才知道過去推算日月食時只用了太陽運行的平均速度,所以當太陽運行速度較快時就超過了,當太陽運行速度較慢時又會達不到。《崇天曆》和《明天曆》兩種曆法對食限的加減,都沒有探究尋找到產生偏差的真正原因,直到這次才弄清了產生偏差的原因所在。
出處
《夢溪筆談》包括《筆談》、《補筆談》、《續筆談》三部分。《筆談》二十六卷,分為十七門,依次為“故事、辯證、樂律、象數、人事、官政、機智、藝文、書畫、技藝、器用、神奇、異事、謬誤、譏謔、雜誌、藥議”。《補筆談》三卷,包括上述內容中十一門。《續筆談》一卷,不分門。全書共六百零九條(不同版本稍有出入),內容涉及天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氣象、醫藥、農學、工程技術、文學、史事、音樂和美術等。在這些條目中,屬於人文科學例如人類學、考古學、語言學、音樂等方面的,約占全部條目的18%;屬於自然科學方面的,約占總數的36%,其餘的則為人事資料、軍事、法律及雜聞軼事等約占全書的46%。 就性質而言,《夢溪筆談》屬於筆記類。從內容上說,它以多於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述並闡發自然科學知識,這在筆記類著述中是少見的。
《夢溪筆談》詳細記載了勞動人民在科學技術方面的卓越貢獻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國古代特別是北宋時期自然科學達到的輝煌成就。
作者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號夢溪丈人,北宋杭州錢塘縣(今浙江杭州)人,漢族。1歲時南遷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陽一帶,後隱居於福建的尤溪一帶。公元1063年(仁宗嘉�八年)進士。神宗時參與王安石變法運動。公元1072年(熙寧五年)提舉司天監,次年赴兩浙考察水利、差役。公元1075年(熙寧八年)出使遼國,駁斥遼的爭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學士,權三司使,整頓陝西鹽政。後知延州(今陝西延安),加強對西夏的防禦。1082年(元豐五年)以宋軍於永樂城之戰中為西夏所敗,連累被貶。晚年在鎮江夢溪園撰寫了《夢溪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