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需印刷
按需印刷(POD)與傳統出版過程的區別
傳統出版過程是這樣的:知名文學經紀人收到大量手稿,他們僱傭一些人審閱手稿。如果這些“讀者”對稿子感興趣,那么手稿就會交由文學經紀人審閱。如果文學經紀人也對書感興趣,這份手稿就會交給拍板的人。一旦所有人達成了協定,手稿就會交給對相關題材感興趣的出版社。出版社會給作者提供一個編輯名單,作者可以和他們討論書的情況。出版社指派的編輯會認真梳理作者的手稿,與作者保持頻繁的聯繫,協助作者完善作品。經過一系列步驟,書終於打造出來了。接著出版社付印一定量的圖書,之後,市場部負責推廣圖書。可見,在傳統的出版環節中,出版社操作圖書誕生的每個環節,包括生產、發行和市場行銷。而作者唯一的義務就是為圖書籤售以及接受媒體的採訪。
圖書上架以後,出版社有權選擇是否繼續印刷和發行圖書。每本書上架的時間大致是6~8個月,之後,許多書就不再印刷,以騰出空間給新書。一些書會撤出書架,放在書商的網站上,直到圖書的存貨清空為止。
按需印刷則完全不一樣。
按需印刷流程
作者代替了編輯的職能,負責文稿的檢查;契約期結束以後,作者可以與第二家出版公司合作,出版同一本書。
首先,手稿被轉換成PDF格式檔案。作者需要仔細檢查手稿,他負責拼寫、語法和句法等細節問題。然後,作者把修改稿發給按需印刷公司的編輯。幾周以後,作者會收到一個 PDF檔案。在這份檔案里,出版公司對圖書前後封面的設計提出一些想法,作者據此建議改進前後封面圖,一旦大家達成一致,就可以確定出版日期了。然後,按需印刷公司通過電子郵件給作者推薦的人(大概100個)傳送信息,告知圖書出版的日期。圖書付印之後,作者會收到按需印刷公司寄來的信,信封里一般會有兩本平裝本圖書。這種平裝本比精裝本的規格小一些,但是定價比一般平裝本高三到四倍。另外,信封里還會附一張便條,告知作者可以在某個時間以很低的折扣購買自己的圖書。
作者的書被印刷成標準平裝本的樣式。大約一年以後,當這本書的銷量和需求明顯下降時,出版公司就不再印刷這本書了。出版公司與作者的契約期結束以後,作者還可以與其他的出版公司合作,用新的市場策略發行這本書。於是,這本書就有了第二次賺錢的機會。
矛盾產生
按需印刷的圖書不受書店歡迎,它們主要通過網路進行銷售。按需印刷公司的交易原則是:貨到款到。
作者第一次拿到自己的書時,心中總是充滿了興奮。然而這種興奮感並不會多久,就因為書店的拒絕而被失望和憤怒代替。按需印刷公司印刷了他們的書,但那只是作者夢想的一半,而另一半夢想——在書店上架——就無法實現了。
一般平裝本與出版公司有七年的契約期。只有出版公司有權首先解除和約,而且這些書被打上了“必須從按需印刷公司訂購”的標記。
圖書上市三個月後,作者對書的市場情況有些失望。作者想看到的是:自己的書在全國範圍的書店裡上架,被最廣大的讀者閱讀。而事實是,由於他們的書是以按需印刷的模式生產的,書店經理拒絕上架這類圖書。想購買此書的讀者也不能拿到這本書,因為書根本就不在書店的架子上。圖書只能通過網路進行銷售。
作者不明白為什麼當地書店拒絕在書架上放置他們的書,為什麼按需印刷公司不花一點精力來行銷他們的書。而且,當超市向公司提出大量定購時,出版公司竟然拒絕了。
這裡有一個例子。一個作者收到一個大型社區180本的訂單,竟然遭到了出版公司的拒絕,理由是定購量太大了!一個自封為“傳統圖書出版公司”的按需印刷公司竟然會拒絕180本的定購量,這是難以想像的。
出版公司的計畫是:把書賣給作者和他們的親戚朋友,而這個量是很小的。為什麼這么做?答案非常簡單。如果圖書從出版公司直接訂購,那么出版公司就會馬上收到信用卡支付的款項。如果全國範圍內的書店進行訂購的話,出版公司則會收到部分預付款。而且,全國範圍內的訂購在匯款上比較慢。可以說,按需印刷的遊戲規則就是快速付款。
市場行銷誰來做?
作者在無形之中承擔了行銷的工作。
按需印刷公司希望看到:作者的朋友、家人和親戚購買他的書,它希望作者能與所有他接觸的人提到這本書。於是,作者在無形之中承擔了圖書行銷的工作。而事實上,收到電子郵件的人中,只有45%會購買。作者還試圖把書寄給專業評論家,希望得到他們的評論,從而促進銷售。但是由於圖書是一般平裝本,作者的希望幾乎都被評論家拒絕。
很多作者花費幾千美元來為自己的書做廣告。
所有這些完成以後,他們會收到稿酬,而這個量還不及他們花費的99%。按需印刷公司賺錢了。書店也賺錢了。而作者卻損失了,結果其實相當於他以一定的折扣從按需印刷公司購買自己的書。
出台法律的必要性
按需印刷公司必須在法律的規範下標明自己的責任。
這時,人們就會問那些作者:“你們簽約的時候怎么不看清楚契約?”
在契約里,按需印刷公司強調說,他們保證承擔出版書的所有風險,而且也不花費作者一分錢。但是,按需印刷公司拒絕泄漏並承認一般平裝本書的高額定價。契約承認按需印刷公司負責生產和發行這本書,並且主要通過網站來進行市場行銷,但同時說明:按需印刷公司根據自己的判斷進行市場行銷。契約還清楚地聲明:作者有義務在銷售圖書中發揮積極作用。一旦按需印刷公司完成了契約中他們該負責的部分,作者就需要動用自己的資源來發行銷售自己的書了。
所有的都寫在那裡,白紙黑字。
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台一項法律來規範按需印刷公司的操作。而這項法律應該規定:按需印刷公司必須在它們的網站上告知自己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初出茅廬的作者應該對按需印刷公司有一個全面的了解。當然,最好的出版方式還是由傳統出版社來操作。